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89-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4.djvu/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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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條監臨内強市有剰利准枉法論又稱准

 盜論之類者詐偽律云詐欺官私以取財物

 准盜論雜律云棄毁符節印及門鑰者准盜

 論如此等罪名是准枉法准盜論之類並罪

 止流三千里但准其罪者皆止准其罪亦不

 同眞犯

並並在除免倍𧷢監主加罪加役流之例

 䟽議曰謂從反坐以下並不在除名免官免

 所居官亦無倍𧷢又不在監主加罪及加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