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1-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6.djvu/1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課桑棗及田疇荒蕪及一事失之於數人謂

 應還不収之類在於數人之上皆累而為坐

三事加一等縣失十事笞三十二十事加一等

州隨所管縣多少通計為罪州縣各以長官為首佐職為從

 䟽議曰假有里正應課而不課是一事應受

 而不授是二事應還而不収是三事授田先

 不課後課是四事先少後無是五事先富後

 貧是六事田疇荒蕪是七事皆累為坐其應

 累者每三事加一等即失二十二事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