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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非監臨者謂在所部任官而職非統攝
案驗而娶所部之女及與親屬娶之各减監
官一等女家並不合坐其職非統攝臨時監
主而娶者亦同仍各離之
即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為親属娶〉
〈者亦同〉行求者各减二等各離之
䟽議曰有事之人若妻若妾而求監臨官司
曲法判事娶其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
其娶者有親屬應加罪者各依本法仍加監
在官非監臨者謂在所部任官而職非統攝
案驗而娶所部之女及與親屬娶之各减監
官一等女家並不合坐其職非統攝臨時監
主而娶者亦同仍各離之
即枉法娶人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為親属娶〉
〈者亦同〉行求者各减二等各離之
䟽議曰有事之人若妻若妾而求監臨官司
曲法判事娶其妻妾及女者以姦論加二等
其娶者有親屬應加罪者各依本法仍加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