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4-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09.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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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疾之類而犯應贖罪者依過失法収贖假

 有過失殺人贖銅一百二十斤戯殺得減二

 等贖銅六十斤即是輕重不類故依過失贖

 罪不從減法注云餘條非故犯謂一部律内

 諸條非故犯罪無官應得收贖者並準此假

 有甲為人合藥誤不如本方殺人合徒二年

 半若白丁則從真役若是官品之人合贖者

 不可徵銅五十斤亦徵一百二十則是餘條

 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