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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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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而取者坐贓論知而買者減一等知而為

藏者減二等

 䟽議曰知情而取者謂知前人詐欺得物而

 乞取者坐贓論一尺笞二十一疋加一等十

 疋徒一年詐欺之人雖是監主凡人知情取

 者止得坐贓之罪知而買者減一等謂於坐

 贓上亦減一等知而為藏謂知詐欺而得故

 為隐藏亦於坐贓上減二等

諸詐為官私文書及増減文書謂券抄及簿帳之類欺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