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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闘殺一等若為祖父母父母遣之傷殘因
致死者同過失之法
諸醫違方詐療病而取財物者以盗論
疏議曰醫師違背本方詐療疾病率情増損
以取財物者計贓以盗論監臨之與凢人各
依本法
諸父母死應解官詐言餘喪不解者徒二年半
若詐稱祖父母父母及夫死以求假及有所避
者徒三年伯叔父母姑兄姊徒一年餘親减一
减闘殺一等若為祖父母父母遣之傷殘因
致死者同過失之法
諸醫違方詐療病而取財物者以盗論
疏議曰醫師違背本方詐療疾病率情増損
以取財物者計贓以盗論監臨之與凢人各
依本法
諸父母死應解官詐言餘喪不解者徒二年半
若詐稱祖父母父母及夫死以求假及有所避
者徒三年伯叔父母姑兄姊徒一年餘親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