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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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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故自傷殘徒一年半但傷殘者有避無避

 得罪皆同即無所避而故自傷不成殘疾以

 上者從不應為重故註云有避無避等雖不

 足為殘臨時避事者皆是

其受雇倩為人傷殘者與同罪以故致死者减

闘殺罪一等

 疏議曰謂有受雇或被倩為人傷殘者與自

 傷殘人同罪各合徒一年半以此傷殘之故

 因而致死者被雇倩之人不限尊卑貴賤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