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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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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脱及脱之者杖六十計所詐庸重者各坐贓

 疏議曰謂詐為雜任之類而得復免役使者

 徒一年其見供作使謂權𠑽雜役而詐自脱

 及知情脱之者各杖六十計其詐庸重者各

 坐贓論

諸詐疾病有所避者杖一百若故自傷殘者徒

一年半有避無避等雖不足為疾殘而臨時避事者皆是

 疏議曰詐疾病以避使役求假之類杖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