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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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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依前人入罪法未决者减一等

諸詐䧟人至死及傷者以闘殺傷論謂知津河深濘橋船

朽敗誑人令渡之類

 疏議曰謂津濟之所或有深濘若橋船朽漏

 不堪渡人而詐云津河平淺船橋牢固令人

 過渡因致死傷者以闘殺傷論謂令人溺死

 者絞折一支徒三年之類故註云謂知津河

 深濘橋船朽敗誑人令渡之類稱之類者謂

 知有坑穽機槍之屬誑人而致死傷者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