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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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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磨錯成錢令至薄小而取其銅以求利潤者

 並徒一年

諸於城内街巷及人衆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

十以故殺傷人者减闘殺傷一等殺傷畜産者償所减價餘

條稱减闘殺傷一等者有殺傷畜産並凖此

 䟽議曰有人於城内街衢巷衖之所若人衆

 之中衆謂三人以上無要速事故走車馬者

 笞五十以走車馬唐突殺傷人者减闘殺傷

 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