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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5-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0.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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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瓦石者笞四十因而殺傷人者各减闘殺傷

一等

 䟽議曰向城謂城中有人及官私宅亦謂宅

 中有人住若道徑射者杖六十放弹及投瓦

 石者笞四十即因射若弹及投瓦石而殺傷

 人者各减闘殺傷罪一等

若故令入城及宅中殺傷人者各以闘殺傷論

至死者加役流

 䟽議曰即射弹投瓦石之人故令箭等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