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10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未窮竟而殺者其所遣之人及受雇倩者各

 依尊卑貴賤以闘殺罪論至死者加役流

 問曰其囚本犯死罪辭未窮竟又不遣人雇

 倩殺之而囚之親故雇倩人殺及殺之者合

 得何罪

 答曰辭雖窮竟不遣雇倩人殺之雖遣雇倩

 殺之辭未窮竟此等二事各依闘殺為罪至

 死者加役流若辭未窮竟復不遣雇倩殺之

 而輙殺者各同闘殺之法至死者並皆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