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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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違令者笞五十謂令有禁制而律無罪名者别式减一等

 䟽議曰令有禁制謂儀制令行路賤避貴来

 避去之類此是令有禁制律無罪名違者得

 笞五十别式减一等謂禮部式五品以上服

 紫六品以下服朱之類違式文而著服色者

 笞四十是名别式减一等物仍沒官

諸不應得為而為之者笞四十謂律令無條理不可為者

理重者杖八十

 䟽議曰雜犯輕罪觸類𢎞多金科玉條包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