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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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不闘而退者减三等闘而退者不坐

 䟽議曰依捕亡令囚及征人防人流人移鄉

 人逃亡及欲入冦賊若有賊盗及被傷殺並

 須追捕其罪人逃亡謂犯罪事發而亡囚與

 未囚並是将吏已受使追捕者謂見任武官

 為将文官為吏已受使追捕罪人而不行及

 逗留謂故作廻避逗留及詐為疾患不去之

 類雖行與亡者相遇人兵器仗足得相敵不

 戰闘而退者各减罪人罪一等謂罪人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