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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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稱之類者官有急事及私家救疾赴哀情事

 急速亦各無罪

諸捕罪人有漏露其事令得逃亡者減罪人罪

一等罪人有數罪但以所收捕罪為坐

 䟽議曰捕罪人謂上條将吏以下受使追捕

 而有漏露應捕之事令使罪人逃避者漏露

 之人減罪人罪一等注云罪人有數罪者假

 有一人或行強盜兼復殺人又欲謀叛若為

 謀叛而捕漏露者唯從謀叛減一等若為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