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6-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1.djvu/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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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五日加

一等

 䟽議曰流徒囚謂或流或徒者各在其役限

 内而亡者注云犯流徒應配及移鄉人未到

 配所而逃亡者各與流徒囚役限内而亡罪

 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十九日合杖一

 百過杖一百五日加一等五十九日流三千里

主守不覺失囚減囚罪三等即不滿半年徒者

一人笞三十三人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監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