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197-長孫無忌-故唐律疏議-12-12.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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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笞三十三日加一等過杖一百十日加一

 等伍十二日罪止徒二年注云不得過罪人

 之罪謂罪人應徒一年者稽留官司亦罪止

 徒一年之類

諸應輸備贖沒入之物及欠負應徴違限不送

者一日笞十伍日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若除免

官當應追告身違限不送者亦如之

 䟽議曰應輸備贖沒入之物備謂亡失官私

 器物各備償贖謂犯法之人應徴銅贖沒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