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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俱罪之贓及犯禁之物沒官入者謂得
闌遺之物限滿無人識認者入官及應入私
之類又依獄官令贖死刑八十日流六十日
徒五十日杖四十日笞三十日若應徴官物
者凖直五十疋以上一百日三十疋以上五
十日二十疋以上三十日不滿二十疋以下
二十日其失有欠負應徴違限不送者並凖
令文依限送納違者一日笞十五日加一等
罪止杖一百若除免官當謂犯罪斷除名免
彼此俱罪之贓及犯禁之物沒官入者謂得
闌遺之物限滿無人識認者入官及應入私
之類又依獄官令贖死刑八十日流六十日
徒五十日杖四十日笞三十日若應徴官物
者凖直五十疋以上一百日三十疋以上五
十日二十疋以上三十日不滿二十疋以下
二十日其失有欠負應徴違限不送者並凖
令文依限送納違者一日笞十五日加一等
罪止杖一百若除免官當謂犯罪斷除名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