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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當者各依本犯當贖及决配之罪减故失
一等謂故岀入失岀入者各從本罪上減一
等是名減故失一等注云死罪不减若應死
而聽當贖應收贖而眞决死刑不在减例各
從出入死罪故失科之
即品官任流外及雜任於本司及監臨犯杖罪
以下依决罰例
䟽議曰品官任流外及雜任謂身帶勲官散官而
任流外及雜任者於本司及監臨謂於本司
官當者各依本犯當贖及决配之罪减故失
一等謂故岀入失岀入者各從本罪上減一
等是名減故失一等注云死罪不减若應死
而聽當贖應收贖而眞决死刑不在减例各
從出入死罪故失科之
即品官任流外及雜任於本司及監臨犯杖罪
以下依决罰例
䟽議曰品官任流外及雜任謂身帶勲官散官而
任流外及雜任者於本司及監臨謂於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