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Sanbian326-李昉-太平御覽-136-093.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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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去其爲惡之具豈與全其爲姦之手足而戚居必死之

窮地 哉而猶曰肉刑不可用臣切以爲識務之甚也

愽物志曰肉刑明王之制荀卿毎論之漢興文帝感太倉

公女之言而廢之班固著論云冝復之迄漢末魏𥘉陳紀

又論冝申古制孔融謂不可復魏武帝輔漢欲申之鍾繇

王㓪不同遂寢夏侯玄李勝曹義逹丁謐建私議各有彼此

多言時未可復故遂寢

崔寔政論曰髙祖非九章之律髙后深三族之罪文帝去

肉刑景帝減加笞由此言之丗有所更何獨拘前


太平御覽卷第六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