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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6-賈公彥-儀禮疏-8-6.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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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爲母妻昆弟傳曰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過

大功若然公之昆弟有兩義旣以旁尊又爲餘尊厭也云爲人後者女

子子嫁者以出降者謂若下文云爲人後者爲其父母報又下文云女子

適人者爲其父母昆弟爲父後者比二者是出也凡大夫之服例在正

服後今在昆弟上者以其妻本在杖期直以父爲主故降入不杖章是

以進之在昆弟上也 昆弟 注昆兄至如之 釋曰昆弟卑於丗叔

故次之此亦至親以期斷云昆兄也者昆明也以其次長故以明爲稱

弟弟也以其小故以次弟爲名云爲姊妹在室亦如之者義同於上姑

在室也 爲衆子 注衆子至其首 釋曰衆子卑於昆弟故次之注

兼云女子之義如上姑姊妹但上注鄭云在室此不云在室可知故略

不言也昆弟衆子及下昆弟之子者皆不發傳者以其同是一體故無

異問姊妹女子子在室不見者亦如上姑不見雷氏云欲見出當及時

又大功章見姑姊妹女子子嫁大功明此在室可知故略之也云士謂

之衆子未能逺別也者經不云士鄭云士者喪服平文是士故言士可

知也云大夫則謂之庶子降之爲大功者下文大夫之子皆云庶子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