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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006-賈公彥-儀禮疏-8-6.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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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故大功云天子國君不服之者以其絶旁親故知不服若然經所

云唯據士也引内則者案彼云子生三月之末擇日翦髮爲鬌以見於

父若冢子生則見於正寢其日夫妻共食具視朔食天子則大牢諸侯

則少牢大夫特牲士特豚冢子未食而見必執其右手咳而名之執右

明授之室事退入夫之燕寢乃食下云其非冢子皆降一等云適子庶

子巳食而見必循其首者不授室事故也而鄭注未食巳食急正緩庶

之義言冢子猶言長子通於下也彼言適子謂適妻所生第二巳下庶

子謂妾子也引之者證言庶子是別於適長者也 昆弟之子 注檀

弓至進之 釋曰昆弟子䟽於親子故次之丗叔父爲之此兩相爲服

不言報者引同己子與親子同故不言報是以檀弓爲證言進者進同

己子故也 大夫至昆弟 注兩言至爲弟 釋曰此大夫之妾子故

言庶若適妻所生第二巳下當直云昆弟不言庶也云兩言之者以其

適妻所生適子或長於妾子或小於妾子故云兩言之適子或爲兄或

爲弟是以經昆弟並言之 傳曰至降也 釋曰云父之所不降者即

斬章父爲長子是也云子亦不敢降者於此服期是也發何以傳者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