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053-魏了翁-禮記要義-10-08.djvu/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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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殤之小功則不可者謂其餘小功可以冠

(⿱艹石)本服齊衰下殤降在小功者則不可不可

者不可冠嫁也以本服是齊衰重故也(⿱艹石)其長

殤中殤之大功者𢈔氏注要記云卒哭之後則

得與㝷常大功同於大功之末可以身自冠嫁

所以然者雖本期年但降在大功其服稍伸故

得冠嫁也賀氏云小功下殤本是期親以其重

故不得冠取推此而言之降在大功理不得冠

嫁矣今謂齊衰下殤尚不可冠取而況齊衰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