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17-楊時-龜山先生語錄-1-1.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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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故假此爲青苗之法當春則平頒秋成則

 入之又加息焉以謂不取息則舟車之費䑕

 雀之耗官吏之俸給無所從出故不得不然

 此爲之辭耳先生省耕歛而爲之𥙷助以救

 民急而巳方其出也未嘗望入豈復求息取

 其息而曰非以漁利也其可乎孟子論法以

 謂凶年糞其田而不足則必取盈焉使民終

 嵗勤動不得以養其父母又稱貨而益之是

 爲不善今也無問其欲否而頒之亦無問年

 之豐凶而必取其息不然則以刑法加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