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 Xubian317-楊時-龜山先生語錄-1-1.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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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之意果如是乎

朝廷設法賣酒所在吏官遂張樂集妓女以來

 小民此最爲害教而必爲之辭曰與民同樂

豈不誣哉夫誘引無知之民以漁其財是在

 百姓爲之理亦當禁而官吏爲之上下不以

爲怪不知爲政之過也且民之有財亦湏上

 之人與之愛惜不與之愛惜而巧求暗取之

 雖無鞭笞以強民其所爲有甚於鞭笞矣余

 在潭州瀏陽方官散青苗時凡酒肆食店與

 夫俳優戯劇之罔民財者悉有以禁之散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