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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Sibu Congkan Xubian337-洪邁-容齋隨筆-12-09.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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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曰罪人巳前死姦亂之事特出於葉元之口不足以定罪且下民雖爲無知抵冐法

禁固宜哀矜然以妻子之愛旣殺其兄仍𢦤其姪又罔其父背逆天理傷敗人倫宜以毆

兄至死律論此旨可謂至明矣    醫職冗濫

神宗董正治官立醫官額止於四貟及宣和中自和安大夫至翰林醫官凡一百十七人

直局至祗候凡九百七十九人冗濫如此三年五月始詔大夫以二十貟郎以三十貟醫

効至祗𠋫以三百人爲額而額外人免改正但不許作官戸見帶遥郡人並依元豐舊制

然竟不能循守也乾道三年正月隨龍醫官平和大夫階州團練使潘攸差判太醫局請

給依能誠例支破時在西掖取㑹能誠全支本色因依誠係和安大夫潭州觀察使月請

米麥百餘碩錢數百千春冬綿絹之屬比他人十倍因上章極論之乞將攸合得請給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