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tate Council Gazette - 1990 - Issue 07.pdf/4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1990年4月26日北京夏令时18时37分,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兴海县之间发生6.9级强烈地震,使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很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向遭受地震灾害的人民群众致以亲切的慰问;向战斗在抗震救灾第一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医护人员和解放军、武警部队指战员、公安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党中央、国务院号召灾区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大干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广大群众一道,奋起救灾,使地震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党中央、国务院希望灾区人民发扬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团结一致,奋发图强,自力更生,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重建家园。

党中央、国务院相信,在青海省委、省政府及灾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灾区人民一定能够迅速战胜地震灾害,取得抗震救灾的胜利。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1990年4月28日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
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的通知

国发〔199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由于市场疲软,产成品积压,工交生产中流动资金不足的矛盾很尖锐,企业、单位之间互相拖欠货款和前清后欠的情况十分严重,已成为影响当前生产正常进行的突出问题,也损害了社会信用。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三角债”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治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