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State Council Gazette - 1991 - Issue 02.pdf/1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页已校对

——切实加强土地管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逐步稳定现有耕地面积,为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大力保护森林资源,严格执行采伐限额,严禁乱砍滥伐。

(14)坚持“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促进乡镇企业继续健康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农村繁荣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引导乡镇企业进一步调整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保持适当速度,与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对不同地区的乡镇企业,在发展方向和速度等方面,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对经济比较落后地区的乡镇企业,要给予更多的扶持;对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提高质量和效益。农业和乡镇企业要互为依托,因地制宜,采取亦工亦农、离土不离乡等多种形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乡镇企业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利用当地原材料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建筑材料等工业,在合理规划和开发资源的前提下发展采矿业,并发挥劳动密集和传统工艺的优势,努力发展为大工业配套服务的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

(15)加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是今后十年和“八五”计划期间经济建设的一个重点。我国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滞后,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应该采取适当的投资倾斜政策,少搞一些一般加工工业,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筹集必要的资金,加强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以及水利等基础工业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搞好现有企业填平补齐、挖潜改造的同时,有计划地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大中型电站、煤矿、油田、铁路和公路干线、港口、机场、通信干线等骨干工程,以及冶金、化工等大中型项目,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水利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农业,而且关系到工业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央和地方都要充分重视和认真抓好。

(16)大力发展能源工业。煤炭工业,要加快统配矿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和宁夏能源基地的建设,同时促进地方矿和乡镇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到1995年和2000年。原煤产量要由1990年的10.9亿吨分别增加到12.3亿吨左右和14亿吨左右。电力工业,实行因地制宜、水火并举和适当发展核电的方针,充分发挥我国水电优势,积极发展坑口电厂和热电联产,加强电网建设。到1995年和2000年,全国发电量要由1990年的6150亿千瓦小时分别增加到81004亿千瓦小时左右和11000亿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