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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建設發展辦公室透過第 XXX/XXX/XXXX 號建議書,建議以豁免競投及諮詢方式,將2006年的“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總站管理及保養合同",繼續批給辛丁,合同金額為該公司所作的報價12,016,500.00澳門元,服務期為12個月,由2006年1月1日至2006 年12月31日。同月10日,被告甲以批示同意該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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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1日,辛丁獲批給上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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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4日,透過第170/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被告甲轉授權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乙壬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辛丁簽定關閘廣場及地下公共客運站管理及保養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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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乙壬以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代表的名義,與辛丁的代表、該公司原董事長辛甲,就2006年度的“關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