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ism之失敗与Democracy之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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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ism之失敗与Democracy之勝利
作者:李大釗
(署名:守常
1918年7月15日
原载于《太平洋》第1卷第10号

一九一四年世界戰禍之勃發,與夫吾國近來政局之翻覆,雖原因多端,湊泊而成,未可以一概而論,然絜其要領,不外二大精神之衝突,即Pan……ism與Democracy之衝突。

Pan……ism者,譯云「大……主義」。持此主義者,但求逞一己之欲求,不恤以强壓之勢力,迫制他人,使之屈伏於其肘腋之下焉。是等關係,國家與國家間有之,地域與地域間有之,閥閱與閥閱間有之,黨派與黨派間有之。於是世界之中,有所謂大歐羅巴主義焉,大美利堅主義焉,大亞細亞主義焉,大……主義焉;歐洲之中,更有所謂大日爾曼主義焉,大斯拉夫主義焉,大……主義焉;亞洲之中,更有所謂大日本主義焉,大……主義焉。最近于吾一國之中,又有所謂大北方主義焉,大西南主義焉,大……主義焉;同一北方主義之下,亦有所謂大……主義焉,大……主義焉;同一西南主義之下,亦有所謂大……主義焉,大……主義焉。凡此者,其範圍之廣狹,區分之性質,雖各不同,而其本專制之精神,以侵犯他人之自由,擴張一己之勢力於固有之範圍以外則一。故「大……主義」者,乃專制之隱語也。

吾於此發見二種奇跡焉,即他人之「大……主義」,乃奮其全力以向外部發展;吾國之「大……主義」,乃互相侵陵,以自裂其本體。故他人之「大……主義」,爲擴充之主義;吾國之「大……主義」,爲縮小之主義。竊嘗推原其故焉:人類有好爭之性,每求所以爲爭之方向。强大優越之民族,所爭多在外部之發展,其民族精神之締結,國家位置之優勝,均足以助其爭之本能,以高其固有之境遇,而一致以注洩於外競。獨至弱小之國,其民似皆能自覺其懦弱無能,對外言爭,已決不敢作此夢想,所得以發洩其好爭之性者,惟有對內以自相殘殺焉耳。歷史所告,凡外競無力之民族,其內爭必烈,卒至亡國而後已。斯誠傷心之景象也。復次吾國之持「大……主義」者,包涵於此「大」之範圍,固不嫌其大,而統馭此「大」之中心,則不嫌其小,且欲其愈趨愈小,至於一身而止焉。前者喻如幾何學上之圓周,後者則如中心點。此中心點者,初猶劃定某一地域,某一黨派以當之,遞嬗而集極於某一人身矣。以地域或黨派爲中心者,其主義猶爲大某地主義,大某派主義;以某人爲中心者,遞嬗而成大某人主義矣。夫至大某人主義,實現于一國,必爲專制之君主,實現于各省,必爲割據之羣雄。前者有如洪憲之皇帝,後者有如今日之督軍,皆「大……主義」之產物也。

宇宙間凡能承一命而爲存在者,必皆有其自由之域,守之以與外界之體相調和、相對抗,以圖與之並存而兩立。倘有悍然自大而不恤侵及他人者,則彼之大即此之小,彼之張即此之屈,彼之强即此之弱,彼之長即此之消;一方蒙厥幸運,一方即被厥災殃,一方引爲福利,一方即指爲禍患。彼大者、張者、强者、長者,蒙幸運而樂福利者,固自以爲得矣;然而小者、屈者、弱者、消者,被災殃而逢禍患者之無限煩冤,無限痛苦,遏鬱日久,勢且集合衆力而謀所以報之,此等心理,將易成爲中堅,而卒然迸發,至於不可抑止。且人之欲大,誰不如我,苟有第二之持「大……主義」者進而挾其力以與爭其大焉,徵之物莫兩大之理,則爭而敗者,二者必居其一。然則持「大……主義」者,不敗亡於衆弱之反抗,即粉碎於兩大之俱傷。此即觀于歐戰中之德國,吾國最近之南北關係、滇蜀關係、桂粵關係,均足爲持「大……主義」者之棒喝。而其演成之公例,則爲凡持「大……主義」以侵陵他人者,其結果必遭失敗而無疑。

與「大……主義」適居反對者,則爲Democracy。是語也,或譯爲民主,或譯爲民治,實則歐美最近行用是語,乃以當「平權主義」之義。前者尚力,後者尚理;前者重專制,後者重自由;前者謀一力之獨行,後者謀各個之並立,此其大較也。

世每謂歐戰爲專制與自由之爭,而以德國代表專制,以聯合國代表自由。綜合世界而爲大量之觀察,誠有若斯之采色。但即德、奧、土諸國中,亦何嘗不有專制與自由之爭者?例如德國社會黨之在議院絕叫民主也,德皇不得已而允與修正憲法也,奧國之革命運動也,同盟罷工也,土國青年党之奮起也,在平時斷無行之之希望者,均於大戰中行之而無阻。反而觀之英、俄諸國,俄則由極端之專制主義,依猛烈之革命,一躍而爲社會民主矣;英則各殖民地對於本國之地位,將更進一步而成聯邦之一員矣。本國內之工人與女子,其政治上社會上之地位亦日益加高,此足證Democracy之勝利。潮流所至,持「大……主義」者,莫不退避三舍,凡足爲其進路之障者,莫不一掃而空之。爲時代之精神,具神聖之權威,十九世紀生活上之一切見象,皆依Democracy而增飾彰采。美術也,文學也,習俗也,乃至衣服等等,罔不著其采色。近更藉機關砲、輪船、新聞、電報之力,自西徂東,拯我數千年橫陳于專制坑內惰眠之亞洲,以竟其征服世界之全功。同一袁世凱氏也,迎之則躋于總統之尊,背之則伏天誅之罪。同一段祺瑞君也,忽而反抗洪憲,與Democracy爲友,則首揆之位,羣戴斯人;忽而縱容羣督干憲,與Democracy爲仇,則顛覆踣頓,復職免職,玩弄廢置如弈棋。此其顯者著者。其他居要位,享榮名者,舉無不以對于Democracy之向背爲準。由是觀之,袁世凱氏之勝利,非袁氏之勝利,乃Democracy之勝利;其失敗也,非Democracy之失敗,乃袁氏之失敗。段祺瑞君之勝利,非段君之勝利,乃Democracy之勝利;其失敗也,亦非Democracy之失敗,乃段君之失敗。Democracy於今日之世界,正猶羅馬教於中世之歐洲;今人對于Democracy之信仰,正猶中世歐人對于宗教之信仰。吾目所見者,皆Democracy戰勝之旗,耳所聞者,皆Democracy凱旋之聲。順Democracy者昌,逆Democracy者亡,事跡昭然,在人耳目。奈何今之人,猶紛紛樹Pan……ism之幟,或依於其下以與Democracy爲難,其不自取覆亡者鮮矣!吾不暇爲失敗之Pan……ism哀,吾但願爲勝利之Democracy祝!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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