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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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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
作者:李大钊
(署名:守常
1918年7月15日
原载于《太平洋》第1卷第10号

一九一四年世界战祸之勃发,与夫吾国近来政局之翻覆,虽原因多端,凑泊而成,未可以一概而论,然絜其要领,不外二大精神之冲突,即Pan……ism与Democracy之冲突。

Pan……ism者,译云“大……主义”。持此主义者,但求逞一己之欲求,不恤以强压之势力,迫制他人,使之屈伏于其肘腋之下焉。是等关系,国家与国家间有之,地域与地域间有之,阀阅与阀阅间有之,党派与党派间有之。于是世界之中,有所谓大欧罗巴主义焉,大美利坚主义焉,大亚细亚主义焉,大……主义焉;欧洲之中,更有所谓大日尔曼主义焉,大斯拉夫主义焉,大……主义焉;亚洲之中,更有所谓大日本主义焉,大……主义焉。最近于吾一国之中,又有所谓大北方主义焉,大西南主义焉,大……主义焉;同一北方主义之下,亦有所谓大……主义焉,大……主义焉;同一西南主义之下,亦有所谓大……主义焉,大……主义焉。凡此者,其范围之广狭,区分之性质,虽各不同,而其本专制之精神,以侵犯他人之自由,扩张一己之势力于固有之范围以外则一。故“大……主义”者,乃专制之隐语也。

吾于此发见二种奇迹焉,即他人之“大……主义”,乃奋其全力以向外部发展;吾国之“大……主义”,乃互相侵陵,以自裂其本体。故他人之“大……主义”,为扩充之主义;吾国之“大……主义”,为缩小之主义。窃尝推原其故焉:人类有好争之性,每求所以为争之方向。强大优越之民族,所争多在外部之发展,其民族精神之缔结,国家位置之优胜,均足以助其争之本能,以高其固有之境遇,而一致以注泄于外竞。独至弱小之国,其民似皆能自觉其懦弱无能,对外言争,已决不敢作此梦想,所得以发泄其好争之性者,惟有对内以自相残杀焉耳。历史所告,凡外竞无力之民族,其内争必烈,卒至亡国而后已。斯诚伤心之景象也。复次吾国之持“大……主义”者,包涵于此“大”之范围,固不嫌其大,而统驭此“大”之中心,则不嫌其小,且欲其愈趋愈小,至于一身而止焉。前者喻如几何学上之圆周,后者则如中心点。此中心点者,初犹划定某一地域,某一党派以当之,递嬗而集极于某一人身矣。以地域或党派为中心者,其主义犹为大某地主义,大某派主义;以某人为中心者,递嬗而成大某人主义矣。夫至大某人主义,实现于一国,必为专制之君主,实现于各省,必为割据之群雄。前者有如洪宪之皇帝,后者有如今日之督军,皆“大……主义”之产物也。

宇宙间凡能承一命而为存在者,必皆有其自由之域,守之以与外界之体相调和、相对抗,以图与之并存而两立。倘有悍然自大而不恤侵及他人者,则彼之大即此之小,彼之张即此之屈,彼之强即此之弱,彼之长即此之消;一方蒙厥幸运,一方即被厥灾殃,一方引为福利,一方即指为祸患。彼大者、张者、强者、长者,蒙幸运而乐福利者,固自以为得矣;然而小者、屈者、弱者、消者,被灾殃而逢祸患者之无限烦冤,无限痛苦,遏郁日久,势且集合众力而谋所以报之,此等心理,将易成为中坚,而卒然迸发,至于不可抑止。且人之欲大,谁不如我,苟有第二之持“大……主义”者进而挟其力以与争其大焉,征之物莫两大之理,则争而败者,二者必居其一。然则持“大……主义”者,不败亡于众弱之反抗,即粉碎于两大之俱伤。此即观于欧战中之德国,吾国最近之南北关系、滇蜀关系、桂粤关系,均足为持“大……主义”者之棒喝。而其演成之公例,则为凡持“大……主义”以侵陵他人者,其结果必遭失败而无疑。

与“大……主义”适居反对者,则为Democracy。是语也,或译为民主,或译为民治,实则欧美最近行用是语,乃以当“平权主义”之义。前者尚力,后者尚理;前者重专制,后者重自由;前者谋一力之独行,后者谋各个之并立,此其大较也。

世每谓欧战为专制与自由之争,而以德国代表专制,以联合国代表自由。综合世界而为大量之观察,诚有若斯之采色。但即德、奥、土诸国中,亦何尝不有专制与自由之争者?例如德国社会党之在议院绝叫民主也,德皇不得已而允与修正宪法也,奥国之革命运动也,同盟罢工也,土国青年党之奋起也,在平时断无行之之希望者,均于大战中行之而无阻。反而观之英、俄诸国,俄则由极端之专制主义,依猛烈之革命,一跃而为社会民主矣;英则各殖民地对于本国之地位,将更进一步而成联邦之一员矣。本国内之工人与女子,其政治上社会上之地位亦日益加高,此足证Democracy之胜利。潮流所至,持“大……主义”者,莫不退避三舍,凡足为其进路之障者,莫不一扫而空之。为时代之精神,具神圣之权威,十九世纪生活上之一切见象,皆依Democracy而增饰彰采。美术也,文学也,习俗也,乃至衣服等等,罔不著其采色。近更借机关炮、轮船、新闻、电报之力,自西徂东,拯我数千年横陈于专制坑内惰眠之亚洲,以竟其征服世界之全功。同一袁世凯氏也,迎之则跻于总统之尊,背之则伏天诛之罪。同一段祺瑞君也,忽而反抗洪宪,与Democracy为友,则首揆之位,群戴斯人;忽而纵容群督干宪,与Democracy为仇,则颠覆踣顿,复职免职,玩弄废置如弈棋。此其显者著者。其他居要位,享荣名者,举无不以对于Democracy之向背为准。由是观之,袁世凯氏之胜利,非袁氏之胜利,乃Democracy之胜利;其失败也,非Democracy之失败,乃袁氏之失败。段祺瑞君之胜利,非段君之胜利,乃Democracy之胜利;其失败也,亦非Democracy之失败,乃段君之失败。Democracy于今日之世界,正犹罗马教于中世之欧洲;今人对于Democracy之信仰,正犹中世欧人对于宗教之信仰。吾目所见者,皆Democracy战胜之旗,耳所闻者,皆Democracy凯旋之声。顺Democracy者昌,逆Democracy者亡,事迹昭然,在人耳目。奈何今之人,犹纷纷树Pan……ism之帜,或依于其下以与Democracy为难,其不自取覆亡者鲜矣!吾不暇为失败之Pan……ism哀,吾但愿为胜利之Democracy祝!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国家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之前在美国从未出版,其作者1927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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