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運通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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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運通志卷之六
漕倉表
漕之法,莫善於轉搬。莫不善於直達,稽之於古。漢漕關東山東之粟,悉從渭而上,故河東有糧倉涇倉,滎陽有敖倉。河南以東置漕舟五百艘,則知東方諸郡,其粟自遠而致者,皆至三河交卸,給節而入都矣。迨後魏邸閣之法,立歷代相因。在唐則於水次有集津倉,有洛口倉,有含嘉倉,有河陰倉。水通則隨近轉運,否則暫寓以待。以及江南之運積揚州,汴河之運積河陰,河船之運積河口,操舟便宜,無有傾覆。唐之運,於斯為盛。在宋東京之制,受四方之運者,謂之船般。倉曰“永豐”、曰“通濟”、曰“富國”等凡十倉,則受江淮所運,謂之裏河。曰“永濟”曰“永富”者受懷、孟等州所運,謂之西河,曰“廣濟第一”者受潁壽等州所運,謂之南河。曰“廣積”、曰“廣儲”者則受曹濮所運,謂之“北河”。又置轉�倉於真、楚、泗三州,而江南之船,至三倉而止汴��輸京師,故大中祥符間歲漕至七百萬石,可謂極矣。一變直達,久涉歲月,姦費互作,而委積發運,名浮於實,遂啟胡人之亂。元都幽燕,變為海運,而白河一道,接運俻至。在河西務則有倉十四,通州則有倉十三,河倉則十有七。是皆重於轉搬也。我
國家監於前代,其漕運之敖倉也,在京通者,則有總督太監、戶部尚書,或侍郎巡倉,則有御史撥糧,則有員外郎監收,則有主事以至倉使攢典各有人焉,所以統儲天下之粟,以資國用也。在淮徐臨德者監收則亦有太監,有主事以至倉使攢典,亦各有人焉,所以分貯天下之粟,以待轉運也。及後轉運,變為兊運,又變為長運,至今其間,因時便宜為軍民計者,固周且密,然竟疑於直達也。議者謂轉運則民有徃復出納之擾,長運則軍有守淺阻凍之困。利害蓋相當焉。於是作漕倉表以俟觀者,損益云。
京倉 | 舊太倉 | 在東城■坊,總督撥糧二廳及銀庫在焉。 | 南新倉 | 在舊太倉前,西倉連絡。 |
百萬倉 | 在東城■坊。 | 北新倉 | 在百萬倉後。 | |
海運倉 | 在舊太倉,北門相對。 | 新太倉 | 在海運倉西。 | |
祿米倉 | 在東城■坊。 | 廣備庫倉 | 在西城■坊。 | |
通州倉 | 大運西倉 | 永樂間,設在新城。敖三百三十座,計一千六百五十間,南北西三門,每門軍官一人,辦事官一人,軍十人。 | ||
大運南倉 | 永樂間,設在新城。敖一百三十座,計五百一十間,北東二門,同前。 | |||
大運中倉 | 在舊城。敖一百三十座,計六百九十七間,南北東三門,同前。 | |||
大運東倉 | 在舊城。敖四十一座,計二百五間,東西南三門,同前。 |
淮安倉 | 常盈倉 | 永樂十三年,建在清江浦河南岸,敖八十座,共八百間。 |
徐州倉 | 廣運倉 | 宣德五年增在城南一里,建置上同。敖一百座,共一千間,今存五十一座,共五百一十間。 |
臨清倉 | 廣積倉 | 在今城內建置,上同敖七十二座,共七百二十間。先是永樂四年,於廣積分敖十座共一百間。設倉曰:臨清。今復脩一。 |
德州倉 | 德州倉 | 舊在州城北門外。建置上同。正統移置城內,東西分為二:東倉敖二十九座,共二百六十三間,西倉敖一十二座,一百一十七間。 |
漕運通志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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