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覆中島女士函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覆中島女士函 字第七八三號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1955年11月8日 |
中島幼八,日本在華遺孤,爲中國東北農婦孫振琴所收養[1]。十年後,生母望子返日,致書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答覆如下[2]。函本無題,維基文庫編者所擬。 |
中島女士:
根據今年六月一日妳寫給松江省寕安縣人民政府的信,本会查詢獲知:妳的𫤘子中島幼八,現由寕安縣沙蘭鎮區永明村陳氏夫婦扶養,已十四𡻕,本人表示:由於不認識原來父母,又不通曉日本國語,堅決不願返囬日本。並說:「如送我到火車上,也要跳車跑囬來。」妳可直接寫信和他及陳氏夫婦商量,如得本人同意,並提出囬日申請本会可予以協助。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印)
一九五五年
十一月八日
本作品現時在大中華兩岸地區因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和澳门)和中华民国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條(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台澎金马地区),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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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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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55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51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内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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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 "“我要让日本人懂得中国人的善心” 日本在华战争遗孤著书,叙述中国养父母恩情", 新華網, 2015-06-23
- ↑ "7个父母6个名字,他用15年返日却用60年归华", 騰訊網, 201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