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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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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第85/84/M號法令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93 年 6 月 11 日 制定39條
中華民國 93 年 6 月 23 日公布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83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 97 年 6 月 12 日 修正第2條
中華民國 97 年 7 月 2 日公布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12201號令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9 年 1 月 12 日 修正第2, 3, 7, 16, 20, 21, 25, 29至33, 36, 39 條
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3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4181號令修正公布第 2、3、7、16、20、21、25、29~33、36、39 條條文;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99 年 2 月 5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五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09922601241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九年二月五日施行
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第19, 31, 39條
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3371號令修正公布第 19、31、39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27 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1120010461號令發布定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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