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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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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二 魏書卷五十五
列傳第四十三
作者:魏收 北齊
列傳第四十四
游明根 劉芳

游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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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明根,字志遠,廣平任人也。祖鱓,慕容熙樂浪太守。父幼,馮跋假廣平太守。和龍平,明根乃得歸鄉里。游雅稱薦之,世祖擢為中書學生。性貞慎寡欲,綜習經典。及恭宗監國,與公孫叡俱為主書。

高宗踐阼,[1]遷都曹主書,賜爵安樂男、寧遠將軍。高宗以其小心敬慎,每嗟美之。假員外散騎常侍、冠軍將軍、安樂侯,使於劉駿,直使明僧暠相對。前後三返,駿稱其長者,迎送之禮,有加常使。顯祖初,以本將軍出為東青州刺史,加員外常侍。遷散騎常侍、平東將軍、都督兗州諸軍事、瑕丘鎮將,尋就拜東兗州刺史,改爵新泰侯。為政清平,新民樂附。

高祖初,入為給事中,遷儀曹長,加散騎常侍。清約恭謹,號為稱職。後王師南討,詔假安南將軍、儀曹尚書、廣平公,與梁郡王嘉參謀軍計。後兗州民叛,詔明根慰喻。敕南征沔西、仇城、連口三道諸軍,[2]禀明根節度。還都,正尚書,仍加散騎常侍。

詔以與蕭賾絕使多年,今宜通否,羣臣會議。尚書陸叡曰:「先以三吳不靖,荊梁有難,故權停之,將觀釁而動。今彼方既靖,宜還通使。」明根曰:「中絕行人,是朝廷之事,深築醴陽,侵彼境土,二三之理,直在蕭賾。我今遣使,於理為長。」高祖從之。文明太后崩,羣臣固請公除,高祖與明根往復。事在〈禮志〉。遷大鴻臚卿、河南王幹師,尚書如故。隨例降侯為伯。又參定律令,屢進讜言。

明根以年踰七十,表求致仕。詔不許,頻表固請,乃詔曰:「明根風度清幹,志尚貞敏,溫恭靜密,乞言是寄,故抑其高蹈之操,至于再三。表請殷勤,不容違奪,便已許其告辨。[3]可出前後表付外,依禮施行。」引明根入見,高祖曰:「卿年耆德茂,服勤累朝,歷職內外,並著顯績,逮于耆老,履道不渝,是以釐革之始,委以禮任,遲能迂德,匡贊於朕。然高尚悠邈,便爾言歸,君臣之禮,於斯而畢,眷德思仁,情何可已。夫七十致仕,典禮所稱;位隆固辭,賢者達節。但季俗陵遲,斯道弗繼。卿獨秉冲操,居今行古,有魏以來,首振頹俗,進可以光我朝化,退可以榮慰私門。」明根對曰:「臣桑榆之年,鍾鳴漏盡,蒙陛下之澤,首領獲全,待盡私庭,下奉先帝陛下大恩,臣之願也。但犬馬之戀,不勝悲塞。」因泣不自勝。高祖命之令進,言別殷勤,仍為流涕。賜青紗單衣、委貌冠、被褥、錦袍等物。

其年,以司徒尉元為三老,明根為五更,行禮辟雍。語在元傳。賜步挽一乘,給上卿之祿,供食之味,太官就第月送之。以定律令之勤,賜布帛一千匹、穀一千斛。後明根歸廣平,賜絹五百匹、安車一乘、馬二匹、幄帳被褥。車駕幸鄴,明根朝于行宮。詔曰:「游五更光素蓬簷,歸終衡里,可謂朝之舊德,國之老成。可賜帛五百匹、穀五百斛。」敕太官備送珍羞。後車駕幸鄴,又朝行宮,賜穀帛如前,為造甲第。國有大事,恒璽書訪之。舊疹發動,手詔問疾,太醫送藥。太和二十三年卒於家,年八十一。世宗遣使弔祭,賻錢一十萬、絹三百匹、布二百匹,贈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諡靖侯。

明根歷官內外五十餘年,處身以仁和,接物以禮讓,時論貴之。高祖初,明根與高閭以儒老學業,特被禮遇,公私出入,每相追隨,而閭以才筆時侮明根,世號高、游焉。子肇襲爵。

肇,字伯始,高祖賜名焉。幼為中書學生,博通經史及蒼、雅、林說。高祖初,為內祕書侍御中散。司州初建,為都官從事,轉通直郎、祕閣令,遷散騎侍郎、典命中大夫。車駕南伐,肇上表諫止,高祖不納。尋遷太子中庶子。

肇謙素敦重,文雅見任。以父老,求解官扶侍。高祖欲令遂祿養,乃出為本州南安王楨鎮北府長史,帶魏郡太守。王薨,復為高陽王雍鎮北府長史,太守如故。為政清簡,加以匡贊,歷佐二王,甚有聲迹。數年,以父憂解任。

景明末,徵為廷尉少卿,固辭,乃授黃門侍郎。遷散騎常侍,黃門如故。兼侍中,為畿內大使,黜陟善惡,賞罰分明。轉太府卿,徙廷尉卿,兼御史中尉,黃門如故。肇,儒者,動存名教,直繩所舉,莫非傷風敗俗。持法仁平,斷獄務於矜恕。尚書令高肇,世宗之舅,為百僚懾憚,以肇名與己同,欲令改易。肇以高祖所賜,秉志不許,高肇甚銜之。世宗嘉其剛梗。

盧昶之在朐山也,肇諫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山湖下墊,民無居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而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眾,擊必死之師,恐稽延歲月,所費遂甚。假令必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益之田也。知賊將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臣愚謂此言可許。朐山久捍危弊,宜速審之。若必如此,宿豫不征而自伏。持此無用之地,復彼舊有之疆,兵役時解,其利為大。」世宗將從之,尋而昶敗。

遷侍中。蕭衍軍主徐玄明斬其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首,以郁洲內附,朝議遣兵赴援。肇表曰:「玄明之款,雖奔救是當,然事有損益,或憚舉而功多,或因小而生患,不可必也。今六里、朐山,地實接海,陂湖下濕,人不可居。郁洲又在海中,所謂雖獲石田,終無所用。若不得連口,六里雖克,尚不可守,況方事連兵,而爭非要也。且六里於賊逾要,去此閑遠。若以閑遠之兵,攻逼近之眾,其勢既殊,不可敵也。災儉之年,百姓飢弊,餓死者亦復不少。何以得宜靜之辰,興干戈之役?軍糧資運,取濟無所。唯見其損,未覩其益。且新附之民,服化猶近,特須安帖,不宜勞之。勞則怨生,怨生則思叛,思叛則不自安,不安則擾動。脫爾,則連兵難解。事不可輕。宜損茲小利,不使大損。」世宗並不納。

大將軍高肇伐蜀,肇諫曰:「臣聞: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兵者凶器,不得已而後用。當今治雖太平,論征未可。何者?山東、關右,殘傷未復,頻年水旱,百姓空虛,宜在安靜,不宜勞役。然往昔開拓,皆因城主歸款,故有征無戰。今之據者,[4]雖假官號,真偽難分,或有怨於彼,不可全信。且蜀地險隘,稱之自古,鎮戍晏然,更無異趣,豈得虛承浮說,而動大軍。舉不慎始,悔將何及!討蜀之略,願俟後圖。」世宗又不納。

肅宗即位,遷中書令、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相州大中正。出為使持節,加散騎常侍、鎮東將軍、相州刺史,有惠政。徵為太常卿,遷尚書右僕射,固辭,詔不許。肇於吏事,斷決不速。主者諮呈,反覆論叙,有時不曉,至於再三,必窮其理,然後下筆,雖寵勢干請,終無回撓。方正之操,時人服之。及領軍元叉之廢靈太后,將害太傅、清河王懌,乃集公卿會議其事。於時羣官莫不失色順旨,肇獨抗言以為不可,終不下署。正光元年八月卒,年六十九。詔給東園祕器、朝服一襲,賵帛七百匹。肅宗舉哀於朝堂。贈使持節、散騎常侍、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冀州刺史,諡文貞公。

肇外寬柔,內剛直,耽好經傳,手不釋書。治周易、毛詩,尤精三禮。為集解,撰冠婚儀、白珪論,詩賦表啟凡七十五篇,皆傳於世。謙廉不競,曾撰儒碁,以表其志焉。清貧寡欲,資仰俸祿而已。肇之為廷尉也,世宗嘗私敕肇,有所降恕。肇執而不從,曰:「陛下自能恕之,豈足令臣曲筆也!」其執意如此。及肅宗初,近侍羣官豫在奉迎者,自侍中崔光已下並加封邑,時封肇文安縣開國侯,邑八百戶。肇獨曰:「子襲父位,今古之常,因此獲封,何以自處?」固辭不應。論者高之。

子祥,字宗良,頗有學。歷祕書郎,襲爵新泰伯。遷通直郎、國子博士,領尚書郎中。肅宗以肇昔辭文安之封,復欲封祥,祥守其父意,卒亦不受。又追論肇前議清河,守正不屈,乃封祥高邑縣開國侯,邑七百戶。孝昌元年卒,年三十六。贈征虜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幽州刺史,諡曰文。

子皓,字賓多,襲。侍御史。早卒。

皓弟安居,襲爵新泰伯。武定中,司空墨曹參軍。齊受禪,爵例降。

明根叔父矯,中書博士,濮陽、鉅鹿二郡太守。卒,贈冠軍將軍、相州刺史。

矯孫馥,國子博士。

馥弟思進,尚書郎中。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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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字伯文,彭城人也,漢楚元王之後也。六世祖訥,晉司隸校尉。祖該,劉義隆征虜將軍、青徐二州刺史。父邕,劉駿兗州長史。

芳出後伯父遜之,遜之,劉駿東平太守也。邕同劉義宣之事,身死彭城。芳隨伯母房逃竄青州,會赦免。舅元慶,為劉子業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馬,為文秀所殺。芳母子入梁鄒城。慕容白曜南討青齊,梁鄒降,芳北徙為平齊民,時年十六。南部尚書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芳至京師,詣敷門,崔耻芳流播,拒不見之。芳雖處窮窘之中,而業尚貞固,聰敏過人,篤志墳典。晝則傭書,以自資給,夜則讀誦,終夕不寢,至有易衣併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汲汲於榮利,不慼慼於賤貧,乃著窮通論以自慰焉。

芳常為諸僧傭寫經論,筆迹稱善,卷直以一縑,歲中能入百餘匹,如此數十年,[5]賴以頗振。由是與德學大僧,多有還往。時有南方沙門惠度以事被責,未幾暴亡,芳因緣關知,文明太后召入禁中,鞭之一百。時中官李豐主其始末,知芳篤學有志行,言之於太后,太后微愧於心。會蕭賾使劉纘至,芳之族兄也,擢芳兼主客郎,與纘相接。尋拜中書博士。後與崔光、宋弁、邢產等俱為中書侍郎,俄而詔芳與產入授皇太子經,遷太子庶子、兼員外散騎常侍。從駕洛陽,自在路及旋京師,恒侍坐講讀。芳才思深敏,特精經義,博聞強記,兼覽蒼、雅,尤長音訓,辨析無疑。於是禮遇日隆,賞賚豐渥,正除員外散騎常侍。俄兼通直常侍,從駕南巡,撰述行事,尋而除正。王肅之來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屬目。芳未及相見。高祖宴羣臣於華林,肅語次云「古者唯婦人有笄,男子則無」。芳曰:「推經禮正文,古者男子婦人俱有笄。」肅曰:「喪服稱男子免而婦人髽,男子冠而婦人笄。如此,則男子不應有笄。」芳曰:「此專謂凶事也。禮:初遭喪,男子免,時則婦人髽;男子冠,時則婦人笄。言俱時變,而男子婦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又冠尊,故奪其笄稱。且互言也,非謂男子無笄。又禮內則稱:『子事父母,雞初鳴,櫛纚笄總。』以茲而言,男子有笄明矣。」高祖稱善者久之。肅亦以芳言為然,曰:「此非劉石經邪?」昔漢世造三字石經於太學,學者文字不正,多往質焉。芳音義明辨,疑者皆往詢訪,故時人號為劉石經。酒闌,芳與肅俱出,肅執芳手曰:「吾少來留意三禮,在南諸儒,亟共討論,皆謂此義如吾向言,今聞往釋,頓袪平生之惑。」芳理義精通,類皆如是。

高祖遷洛,路由朝歌,見殷比干墓,愴然悼懷,為文以弔之。芳為注解,表上之。詔曰:「覽卿注,殊為富博。但文非屈宋,理慚張賈。既有雅致,便可付之集書。」詔以芳經學精洽,超遷國子祭酒。以母憂去官。高祖南征宛鄧,起為輔國將軍、太尉長史,從太尉、咸陽王禧攻南陽。蕭鸞將裴叔業入寇徐州,疆埸之民,頗懷去就,高祖憂之,以芳為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徙兼侍中,從征馬圈。高祖崩於行宮。及世宗即位,芳手加兗冕。高祖自襲斂暨于啟祖、山陵、練除,始末喪事,皆芳撰定。咸陽王禧等奉申遺旨,令芳入授世宗經。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撫慰賑恤之。尋正侍中,祭酒、中正並如故。

芳表曰:「夫為國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學校為先,誠復政有質文,茲範不易,諒由萬端資始,眾務禀法故也。唐虞已往,典籍無據;隆周以降,任居虎門。周禮大司樂云:[6]『師氏,掌以㜫詔王。居虎門之左,司王朝,掌國中失之事,[7]以教國子弟。』蔡氏勸學篇云:『周之師氏,居虎門左,敷陳六藝,以教國子。』今之祭酒,即周師氏。洛陽記:國子學官與天子宮對,太學在開陽門外。案學記云:『古之王者,建國親民,教學為先。』鄭氏注云:『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由斯而言,國學在內,太學在外,明矣。案如洛陽記,猶有仿像。臣愚謂:今既徙縣崧瀍,皇居伊洛,宮闕府寺,僉復故趾,至於國學,豈可舛替?校量舊事,應在宮門之左。至如太學,基所炳在,仍舊營構。又去太和二十年[8]發敕立四門博士,於四門置學。臣案:自周已上,學惟以二,或尚西,或尚東,或貴在國,或貴在郊。爰暨周室,學蓋有六。師氏居內,太學在國,四小在郊。禮記云周人『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四郊』,[9]禮又云:『天子設四學,當入學而太子齒。』注云:『四學,周四郊之虞庠也。』案大戴保傅篇云:帝入東學,尚親而貴仁;帝入南學,尚齒而貴信;帝入西學,尚賢而貴德;帝入北學,尚貴而尊爵;帝入太學,承師而問道。周之五學,於此彌彰。案鄭注學記,周則六學。所以然者,注云:『內則設師保以教,使國子學焉,外則有太學、庠序之官。』此其證也。漢魏已降,無復四郊。謹尋先旨,宜在四門。案王肅注云:『天子四郊有學,去王都五十里。』考之鄭氏,不云遠近。今太學故坊,基趾寬曠,四郊別置,相去遼闊,檢督難周。計太學坊并作四門,猶為太廣。以臣愚量,同處無嫌。且今時制置,多循中代,未審四學應從古不?求集名儒禮官,議其定所。」從之。

遷中書令,祭酒如故。出除安東將軍、青州刺史。為政儒緩,不能禁止姦盜,廉清寡欲,無犯公私。還朝,議定律令。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世宗以朝儀多闕,其一切諸議,悉委芳修正。於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諮訪焉。

轉太常卿。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里數於禮有違,又靈星、周公之祀,不應隸太常,乃上疏曰:

臣聞國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實在審位。是以列聖格言,彪炳綿籍;先儒正論,昭著經史。臣學謝全經,業乖通古,豈可輕薦瞽言,妄陳管說。竊見所置壇祠遠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職司,請陳膚淺。
孟春令云「其數八」,又云「迎春於東郊」。盧植云:「東郊,八里之郊也。」賈逵云:「東郊,木帝太昊,八里。」許慎云:「東郊,八里郊也。」鄭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禮曰:王出十五里迎歲,蓋殷禮也。周禮,近郊五十里。」鄭玄別注云:「東郊,去都城八里。」高誘云:「迎春氣於東方,八里郊也。」王肅云:「東郊,八里,因木數也。」此皆同謂春郊八里之明據也。孟夏令云「其數七」,又云「迎夏於南郊」。盧植云:「南郊,七里郊也。」賈逵云:「南郊,火帝炎帝,七里。」許慎云:「南郊,七里郊也。」鄭玄云:「南郊,去都城七里。」高誘云:「南郊,七里之郊也。」王肅云:「南郊,七里,因火數也。」此又南郊七里之審據也。中央令云:「其數五。」盧植云:「中郊,五里之郊也。」賈逵云;「中兆,黃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於四郊也。」鄭玄云:「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此又中郊五里之審據也。孟秋令云「其數九」,又曰:「迎秋於西郊」。盧植云:「西郊,九里郊。」賈逵云:「西郊,金帝少皡,九里。」許慎云:「西郊,九里郊也。」鄭玄云:「西郊,去都城九里。」高誘云:「西郊,九里之郊也。」王肅云:「西郊,九里,因金數也。」此又西郊九里之審據也。孟冬令云「其數六」,又云「迎冬於北郊」。盧植云:「北郊,六里郊也。」賈逵云:「北郊,水帝顓頊,六里。」許慎云:「北郊,六里郊也。」鄭玄云:「北郊,去都城六里。」高誘云:「北郊,六里之郊也。」王肅云:「北郊六里,因水數也。」此又北郊六里之審據也。宋氏含文嘉注云:「周禮,王畿千里,二十分其一以為近郊。近郊五十里,倍之為遠郊。迎王氣蓋於近郊。漢不設王畿,則以其方數為郊處,故東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祭祀志云:「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依採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陽城北四里。」此又漢世南北郊之明據也。今地祇準此。至如三十里之郊,進乖鄭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據,退違漢魏所行故事。凡邑外曰郊,今計四郊,各以郭門為限,里數依上。
禮,朝拜日月,皆於東西門外。今日月之位,去城東西路各三十,竊又未審。禮又云:「祭日於壇,祭月於坎。」今計造如上。禮儀志云「立高禖祠于城南」,不云里數。故今仍舊。靈星本非禮事,兆自漢初,專為祈田,恒隸郡縣。郊祀志云:「高祖五年,[10]制詔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牲用太牢,縣邑令長侍祠。」[11]晉祠令云:「郡、縣、國祠稷、社、先農,縣又祠靈星。」此靈星在天下諸縣之明據也。周公廟所以別在洛陽者,蓋姬旦創成洛邑,故傳世洛陽,崇祠不絕,以彰厥庸。夷齊廟者,亦世為洛陽界內神祠。今並移太常,恐乖其本。天下此類甚眾,皆當部郡縣修理,公私於之禱請。竊惟太常所司郊廟神祇,自有常限,無宜臨時斟酙以意,若遂爾妄營,則不免淫祀。二祠在太常,在洛陽,於國一也,然貴在審本。
臣以庸蔽,謬忝今職,考括墳籍,博採羣議,既無異端,謂粗可依據。今玄冬務隙,野罄人閑,遷易郊壇,二三為便。

詔曰:「所上乃有明據,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從舊。」

先是,高祖於代都詔中書監高閭、太常少卿陸琇并公孫崇等十餘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後崇為太樂令,乃上請尚書僕射高肇,更共營理。世宗詔芳共主之。芳表以禮樂事大,不容輒決,自非博延公卿,廣集儒彥,討論得失,研窮是非,則無以垂之萬葉,為不朽之式。被報聽許,數旬之間,頻煩三議。于時,朝士頗以崇專綜既久,不應乖謬,各默然無發論者。芳乃探引經誥,搜括舊文,共相難質,皆有明據,以為盈縮有差,不合典式。崇雖示相酬答,而不會問意,卒無以自通。尚書述奏,[12]仍詔委芳別更考制,於是學者彌歸宗焉。

芳以社稷無樹,又上疏曰:「依合朔儀注:日有變,以朱絲為繩,以繞係社樹三匝。而今無樹。又周禮司徒職云:『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鄭玄注云:『所宜木,謂若松柏栗也。』此其一證也。又小司徒封人職云:『掌設王之社壝,為畿封而樹之。』鄭玄注云:『不言稷者,王主於社,稷,社之細也。』此其二證也。又論語曰:『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是乃土地之所宜也。此其三證也。又白虎通云:『社稷所以有樹,何也?尊而識之也,使民望即見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案此正解所以有樹之義,了不論有之與無也。此其四證也。此云『社稷所以有樹何』,然則,稷亦有樹明矣也。又五經通義云:『天子太社、王社,諸侯國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無屋,樹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萬物,萬物莫善於木,故樹木也。』此其五證也。此最其丁寧備解有樹之意也。又五經要義云:『社必樹之以木。周禮司徒職曰:班社而樹之,各以土地所生。尚書逸篇曰: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此其六證也。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樹別之明據也。又見諸家禮圖,社稷圖皆畫為樹,唯誡社、誡稷無樹。此其七證也。雖辨有樹之據,猶未正所植之木。案論語稱『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而尚書逸篇則云『太社惟松,東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五社各異也。愚以為宜植以松。何以言之?逸書云『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慮失禮。惟稷無成證,乃社之細,蓋亦不離松也。」世宗從之。

芳沉雅方正,概尚甚高,經傳多通,高祖尤器敬之,動相顧訪。太子恂之在東宮,高祖欲為納芳女,芳辭以年貌非宜。高祖歎其謙慎,更敕芳舉其宗女,芳乃稱其族子長文之女。高祖乃為恂娉之,與鄭懿女對為左右孺子焉。崔光於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詢仰。芳撰鄭玄所注周官儀禮音、干寶所注周官音、王肅所注尚書音、何休所注公羊音、范寧所注穀梁音、韋昭所注國語音、范曄後漢書音各一卷,辨類三卷,徐州人地錄四十卷,急就篇續注音義證三卷,毛詩箋音義證十卷,禮記義證十卷,周官儀禮義證各五卷。崔光表求以中書監讓芳,世宗不許。延昌二年卒,年六十一。詔賜帛四百匹,贈鎮東將軍、徐州刺史,諡文貞。

長子懌,字祖欣。雅有父風,頗好文翰。歷徐州別駕、兗州左軍府長史、司空諮議參軍。屢為行臺出使,所歷皆有當官之稱。轉通直散騎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尋遷安南將軍、大司農卿。卒,贈鎮東將軍、徐州刺史,諡曰簡。無子,弟廞以第三子㻐為後。

㻐,天平中,走江南。武定末,歸國,賜爵臨潁縣子。

懌弟廞,字景興。好學強立,善事當世。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懌為宰輔,廞皆與其子姪交遊往來。靈太后臨朝,又與太后兄弟往還相好,太后令廞以詩賦授弟元吉。歷尚書郎、太尉屬、中書侍郎,冠軍將軍、行南青州事,尋徵安南將軍、光祿大夫。孝莊初,除國子祭酒,復以本官行徐州事。前廢帝時,除驃騎將軍、左光祿大夫。出帝初,除散騎常侍,遷驃騎大將軍,復領國子祭酒。出帝於顯陽殿講孝經,廞為執經,雖詶答論難未能精盡,而風彩音制足有可觀。尋兼都官尚書,又兼殿中尚書。及出帝入關,齊獻武王至洛,責廞而誅之,時年五十二。

子騭,字子昇。少有風氣,頗涉文史。弱冠,州辟主簿,奉使詣闕,見莊帝於顯陽殿,問以邊事。騭應對閑敏,帝善之,遂敕除員外散騎侍郎。出補徐州開府從事中郎。父廞之死,騭率勒鄉部赴兗州,與刺史樊子鵠抗禦王師,每戰流涕突陳。城陷,擒送晉陽,齊獻武王矜而赦之。文襄王之為儀同開府,以騭為屬。本州大中正。武定初,轉中書舍人,加安東將軍。於時與蕭衍和通,騭前後受敕接對其使十六人。出為司徒右長史,未幾遷左長史。六年,受使兗州,行達東郡,暴疾卒,時人嗟惜之。追贈本將軍、南青州刺史。

廞弟悅,永安中,開府記室。

悅弟戫,武定中,鎮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戫弟粹,徐州別駕、朱衣直閤。粹少尚氣俠,兄廞死,粹招合部曲,就兗州刺史樊子鵠,謀應關西。大將軍攻討,[13]城陷,殺之。

芳叔撫之,孫思祖,勇健有將略。高祖末入朝,歷羽林監,梁、沛二郡太守,員外常侍。屢為統軍南征,累著功捷。任城王之圍鍾離也,蕭衍遣其冠軍將軍張惠紹及彭瓫、張豹子等率眾一萬送糧鍾離。時思祖為平遠將軍,領兵數千邀衍餉軍於邵陽,遣其長史元龜步騎一千,[14]於鍾離之北遏其前鋒,錄事參軍繆琰掩其後,思祖身率精銳橫衝其陳,三軍合擊,大破之,擒惠紹及衍驍騎將軍、祁陽縣開國男趙景悅、悅弟寧遠將軍景脩、寧遠將軍梅世和、屯騎校尉任景攸、長水校尉邊欣、越騎校尉賈慶真、龍驤將軍徐敞等,俘斬數千人。尚書論功擬封千戶侯。思祖有二婢,美姿容,善歌舞,侍中元暉求之不得,事遂停寢。後除揚烈將軍、遼西太守。思祖於路叛奔蕭衍,衍以思祖為輔國將軍、北徐州刺史,頻寇淮北。數年而死。

纘子晰,歷蕭衍琅邪、東莞二郡太守,戍朐山。朐山人王萬壽斬晰,送首,以朐山內附,并晰子翐於京師。數年後,以翐為給事中、汝陽太守。正光初,自郡南叛。

芳從子懋,字仲華。祖泰之,父承伯,仕於劉彧,並有名位。懋聰敏好學,博綜經史,善草隸書,多識奇字。世宗初入朝,拜員外郎。遷尚書外兵郎中,加輕車將軍。芳甚重之,凡所撰制朝廷軌儀,皆與參量。尚書博議,懋與殿中郎袁翻常為議主。達於從政,臺中疑事,咸所訪決。受詔參議新令。性沉雅厚重,善與人交,器宇淵曠,風流甚美,時論高之。尚書李平,與之結莫逆之友。遷步兵校尉,領郎中,兼東宮中舍人。轉員外常侍、鎮遠將軍,領考功郎中,立考課之科,明黜陟之法,甚有條貫。

肅宗初,大軍攻硤石,懋為李平行臺郎中,城拔,懋頗有功。太傅、清河王懌愛其風雅,常目而送之曰:「劉生堂堂,搢紳領袖,若天假之年,必為魏朝宰輔。」詔懋與諸才學之士,撰成儀令。懌為宰相積年,禮懋尤重,令諸子師之。遷太尉司馬。熙平二年冬,暴病卒。家甚清貧,亡之日,徒四壁而已。太傅懌及當時才儁莫不痛惜之。贈持節、前將軍、南秦州刺史,諡曰宣簡。懋詩誄賦頌及諸文筆,見稱於時,又撰諸器物造作之始十五卷,名曰物祖。

子筠,字士貞。自員外散騎侍郎,歷河南郡丞、中散大夫、徐州大中正、祕書丞。天平初卒。贈前將軍、徐州刺史。子規,早卒。

筠弟筟,字士文。少而聰惠。年十二,詣尚書王衍,衍與語大奇之,遂與太傅李延寔、祕書李凱上疏薦之,拜祕書郎。筟亦善士。興和元年卒,年二十八。無子,兄子矩繼。

懋從叔元孫,養志丘園,不求聞達。高祖幸彭城,起家拜蘭陵太守。治以清靜為名。卒官。

子長文,高祖擢為南兗州冠軍府長史,帶譙郡太守。被圍糧竭,固節全城,以功賜爵下邑子。遷魯郡太守。高祖為太子恂納其女為孺子。卒。

子敬先,襲爵。

敬先弟徽,奉朝請,徐州治中。

長文弟永,字履南。頗有將略,累著征戰之勤。歷位中散大夫、龍驤將軍。神龜中,兼大鴻臚卿,持策拜高麗王安。還,除范陽太守。

劉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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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族兄僧利,輕財通俠,甚得鄉情。高祖幸徐州,引見,善之,拜徐州別駕。遷沛郡太守。後遂從容鄉里,不樂臺官。積十餘年,朝議慮其有二志,徵拜輕車將軍、羽林監。卒官。

長子世雄,至太山太守。

世雄弟世明,字伯楚,頗涉書傳。自奉朝請稍遷蘭陵太守、彭城內史。屬刺史元法僧以城外叛,遂送蕭衍。衍欲加封爵,世明固辭不受,頻請衍乞還,衍聽之。肅宗時,徵為諫議大夫。孝莊末,除征虜將軍、南兗州刺史。時尒朱世隆等威權自己,四方怨叛,城民王乞得逼劫世明,據州歸蕭衍。衍封世明開國縣侯,食邑千戶,征西大將軍、郢州刺史,又加儀同三司。世明復辭不受,固請北歸。衍不奪其意,乃躬餞之於樂遊苑。世明既還,奉送所持節,身歸鄉里。自是不復入朝,常以射獵為適。興和三年卒於家。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徐州刺史。

子禕,字彥英。武定末,冠軍將軍、中散大夫。

初,蘭陵繆儼靈奇,與彭城劉氏才望略等。及彭城內附,靈奇弟子承先隨薛安都至京師,賜爵襄賁子,尋還徐州,數十年間,了無從官者。世宗末,承先子彥植襲爵,見叙,稍遷伏波將軍、羽林監。彥植恭慎長厚,為時所稱。

時滎陽鄭演,仕劉彧為琅邪太守。屬徐州刺史薛安都將謀內附,演贊成其事。顯祖初入朝,以功除冠軍將軍、彭城太守、洛陽侯。後拜太中大夫,改爵雲陽伯。卒,贈幽州刺史,諡曰懿。其子孫因此遂家彭、泗。

子長猷,以父勳起家,拜寧遠將軍、東平太守。尋轉沛郡。入為南主客郎中、太尉屬,襲爵雲陽伯。車駕南伐,既克宛城,拜長猷南陽太守。及鑾輿將反,詔長猷曰:「昔曹公克荊州,留滿寵於後。朕今委卿此郡,兼統戎馬,非直綏初附,以扞城相託。」特賜縑二百匹。高祖崩於南陽,斂於其郡。尋徵護軍長史。世宗初,壽春歸欵,兼給事黃門侍郎,持節宣慰。及任城王為揚州刺史,詔長猷為諮議參軍,帶安豐太守。轉徐州武昌王府長史,帶彭城內史。徵拜諫議大夫,轉司徒諮議,遷通直散騎常侍。永平五年卒。諡曰貞侯。

子廓,襲。卒。

子元休,襲。興和中,睢州刺史。齊受禪,爵例降。

元休弟憑,字元祐。武定中,司徒從事中郎。

【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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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游明根雅道儒風,終受非常之遇,以太和之盛,當乞言之重,抑亦曠世一時。肇既聿修,克隆堂構,正情梗氣,顛沛不渝,辭爵主幼之年,亢節臣權之日,顧視羣公,其風固以遠矣。劉芳矯然特立,沉深好古,博通洽識,為世儒宗,亦當年之師表也。懋才流識學,有名士之風。見重於世,不虛然矣。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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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宗踐阼 諸本「高宗」作「高祖」,北史卷三四游雅傳作「文成」。按下云「使於劉駿」宋孝武帝,劉駿即位在元濬魏高宗文成帝興安二年四五三,死於和平五年四六四。元宏高祖即位在四七一年,與劉駿不相值。又下文歷稱「顯祖元弘初」、「高祖初」,這裏「祖」字顯為「宗」之訛,今據改。下「高祖以其小心」同改。
  2. 敕南征沔西仇城連口三道諸軍 按所謂「南征三道諸軍」指太和四年八月的戰事,乃是爭角城,和沔西無涉。據卷七上高祖紀上,當時魏軍有「出朐城」、「出海西」、「出連口」、「出角城」、「出下蔡」諸道。海西、朐城、連口都在今江蘇海州東南。這裏「沔西」當是「海西」之訛,「仇城」是「朐城」之訛。
  3. 便已許其告辨 冊府卷八九九一0六四三頁「辨」作「謝」,疑「辨」字訛。
  4. 今之據者 冊府卷五三0六三三三頁「據」作「向化」二字,文義較明白。
  5. 如此數十年 北史卷四二劉芳傳無「十」字。按芳北徙當在元弘皇興二年四六八南齊書卷五七魏虜傳記劉瓚使魏,在永明元年,即魏太和七年四八三。此傳稱芳此時「擢兼主客郎,與瓚相接」。自四六八年至此十六年。當是本作「十數年」,誤倒為「數十年」。
  6. 周禮大司樂云 按下引文是大司徒師氏條語。「樂」字當誤。
  7. 掌國中失之事 諸本無「失」字,冊府卷六0三七二三九頁有。按今周禮大司徒有「失」字。鄭注:「中,中禮者也;失,失禮者也。」今據補。以下引經、注,往往和今傳本不盡同,或劉芳記憶偶誤,或所見本和傳本不同,若和原文的意義沒有大出入,不一一列舉。
  8. 又去太和二十年 諸本「去」作「云」,汲、局二本及冊府同上卷頁作「去」。按此追述過去,故云「去太和二十年」。今從汲、局本。
  9. 虞庠在國之四郊 諸本「四」作「西」,北史卷四二作「四」。按今傳本禮記王制、內則都作「西郊」。孫志祖《讀書脞錄續錄》引北史此傳,以為傳本禮記作「西郊」誤。孫說是非,今可不論,但據劉芳疏此段本說四門置學事,上文明言「四小在郊」,下文引鄭注,又言「四學,周四郊之虞庠也」。則劉芳所據禮記本作「四郊」,這裏「西」字當是後人所改,今據北史回改。
  10. 高祖五年 按漢書卷二五上郊祀志上史記卷二八封禪書同先云「二年」,又云「後四歲」,始言「其後二年」立靈星祠,則是八年。續漢書祭祀志更明言漢興八年高帝令天下立靈星祠。這裏「五年」當是「八年」之誤。
  11. 縣邑令長侍祠 諸本「侍」作「得」,北史卷四二、冊府卷五八0六九六0頁作「侍」。按續漢書祭祀志、通典卷四四靈星條都作「侍」。「得」字訛,今據改。
  12. 尚書述奏 北史卷四二、冊府卷五八0六九六0頁「述奏」上有「依事」二字。按冊府採魏書而與北史同,疑此脫二字,但無二字亦通,今不補。
  13. 大將軍攻討 按卷八0樊子鵠傳,當時領兵攻子鵠、劉粹者是婁昭,他不是「大將軍」,且下無人名,「將」字當衍。
  14. 遣其長史元龜步騎一千 諸本「步」訛「少」,今據冊府卷三五三四一九二頁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