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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卷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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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十二 魏书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
作者:魏收 北齐
列传第四十四
游明根 刘芳

游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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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明根,字志远,广平任人也。祖鱓,慕容熙乐浪太守。父幼,冯跋假广平太守。和龙平,明根乃得归乡里。游雅称荐之,世祖擢为中书学生。性贞慎寡欲,综习经典。及恭宗监国,与公孙叡俱为主书。

高宗践阼,[1]迁都曹主书,赐爵安乐男、宁远将军。高宗以其小心敬慎,每嗟美之。假员外散骑常侍、冠军将军、安乐侯,使于刘骏,直使明僧暠相对。前后三返,骏称其长者,迎送之礼,有加常使。显祖初,以本将军出为东青州刺史,加员外常侍。迁散骑常侍、平东将军、都督兖州诸军事、瑕丘镇将,寻就拜东兖州刺史,改爵新泰侯。为政清平,新民乐附。

高祖初,入为给事中,迁仪曹长,加散骑常侍。清约恭谨,号为称职。后王师南讨,诏假安南将军、仪曹尚书、广平公,与梁郡王嘉参谋军计。后兖州民叛,诏明根慰喻。敕南征沔西、仇城、连口三道诸军,[2]禀明根节度。还都,正尚书,仍加散骑常侍。

诏以与萧赜绝使多年,今宜通否,群臣会议。尚书陆叡曰:“先以三吴不靖,荆梁有难,故权停之,将观衅而动。今彼方既靖,宜还通使。”明根曰:“中绝行人,是朝廷之事,深筑醴阳,侵彼境土,二三之理,直在萧赜。我今遣使,于理为长。”高祖从之。文明太后崩,群臣固请公除,高祖与明根往复。事在〈礼志〉。迁大鸿胪卿、河南王干师,尚书如故。随例降侯为伯。又参定律令,屡进谠言。

明根以年逾七十,表求致仕。诏不许,频表固请,乃诏曰:“明根风度清干,志尚贞敏,温恭静密,乞言是寄,故抑其高蹈之操,至于再三。表请殷勤,不容违夺,便已许其告辨。[3]可出前后表付外,依礼施行。”引明根入见,高祖曰:“卿年耆德茂,服勤累朝,历职内外,并著显绩,逮于耆老,履道不渝,是以厘革之始,委以礼任,迟能迂德,匡赞于朕。然高尚悠邈,便尔言归,君臣之礼,于斯而毕,眷德思仁,情何可已。夫七十致仕,典礼所称;位隆固辞,贤者达节。但季俗陵迟,斯道弗继。卿独秉冲操,居今行古,有魏以来,首振颓俗,进可以光我朝化,退可以荣慰私门。”明根对曰:“臣桑榆之年,锺鸣漏尽,蒙陛下之泽,首领获全,待尽私庭,下奉先帝陛下大恩,臣之愿也。但犬马之恋,不胜悲塞。”因泣不自胜。高祖命之令进,言别殷勤,仍为流涕。赐青纱单衣、委貌冠、被褥、锦袍等物。

其年,以司徒尉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行礼辟雍。语在元传。赐步挽一乘,给上卿之禄,供食之味,太官就第月送之。以定律令之勤,赐布帛一千匹、谷一千斛。后明根归广平,赐绢五百匹、安车一乘、马二匹、幄帐被褥。车驾幸邺,明根朝于行宫。诏曰:“游五更光素蓬檐,归终衡里,可谓朝之旧德,国之老成。可赐帛五百匹、谷五百斛。”敕太官备送珍羞。后车驾幸邺,又朝行宫,赐谷帛如前,为造甲第。国有大事,恒玺书访之。旧疹发动,手诏问疾,太医送药。太和二十三年卒于家,年八十一。世宗遣使吊祭,赙钱一十万、绢三百匹、布二百匹,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谥靖侯。

明根历官内外五十馀年,处身以仁和,接物以礼让,时论贵之。高祖初,明根与高闾以儒老学业,特被礼遇,公私出入,每相追随,而闾以才笔时侮明根,世号高、游焉。子肇袭爵。

肇,字伯始,高祖赐名焉。幼为中书学生,博通经史及苍、雅、林说。高祖初,为内秘书侍御中散。司州初建,为都官从事,转通直郎、秘阁令,迁散骑侍郎、典命中大夫。车驾南伐,肇上表谏止,高祖不纳。寻迁太子中庶子。

肇谦素敦重,文雅见任。以父老,求解官扶侍。高祖欲令遂禄养,乃出为本州南安王桢镇北府长史,带魏郡太守。王薨,复为高阳王雍镇北府长史,太守如故。为政清简,加以匡赞,历佐二王,甚有声迹。数年,以父忧解任。

景明末,征为廷尉少卿,固辞,乃授黄门侍郎。迁散骑常侍,黄门如故。兼侍中,为畿内大使,黜陟善恶,赏罚分明。转太府卿,徙廷尉卿,兼御史中尉,黄门如故。肇,儒者,动存名教,直绳所举,莫非伤风败俗。持法仁平,断狱务于矜恕。尚书令高肇,世宗之舅,为百僚慑惮,以肇名与己同,欲令改易。肇以高祖所赐,秉志不许,高肇甚衔之。世宗嘉其刚梗。

卢昶之在朐山也,肇谏曰:“朐山蕞尔,僻在海滨,山湖下垫,民无居者,于我非急,于贼为利。为利,故必致死而争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战。以不得已之众,击必死之师,恐稽延岁月,所费遂甚。假令必得朐山,徒致交争,终难全守,所谓无益之田也。知贼将屡以宿豫求易朐山,臣愚谓此言可许。朐山久捍危弊,宜速审之。若必如此,宿豫不征而自伏。持此无用之地,复彼旧有之疆,兵役时解,其利为大。”世宗将从之,寻而昶败。

迁侍中。萧衍军主徐玄明斩其青冀二州刺史张稷首,以郁洲内附,朝议遣兵赴援。肇表曰:“玄明之款,虽奔救是当,然事有损益,或惮举而功多,或因小而生患,不可必也。今六里、朐山,地实接海,陂湖下湿,人不可居。郁洲又在海中,所谓虽获石田,终无所用。若不得连口,六里虽克,尚不可守,况方事连兵,而争非要也。且六里于贼逾要,去此闲远。若以闲远之兵,攻逼近之众,其势既殊,不可敌也。灾俭之年,百姓饥弊,饿死者亦复不少。何以得宜静之辰,兴干戈之役?军粮资运,取济无所。唯见其损,未睹其益。且新附之民,服化犹近,特须安帖,不宜劳之。劳则怨生,怨生则思叛,思叛则不自安,不安则扰动。脱尔,则连兵难解。事不可轻。宜损兹小利,不使大损。”世宗并不纳。

大将军高肇伐蜀,肇谏曰:“臣闻: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兵者凶器,不得已而后用。当今治虽太平,论征未可。何者?山东、关右,残伤未复,频年水旱,百姓空虚,宜在安静,不宜劳役。然往昔开拓,皆因城主归款,故有征无战。今之据者,[4]虽假官号,真伪难分,或有怨于彼,不可全信。且蜀地险隘,称之自古,镇戍晏然,更无异趣,岂得虚承浮说,而动大军。举不慎始,悔将何及!讨蜀之略,愿俟后图。”世宗又不纳。

肃宗即位,迁中书令、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相州大中正。出为使持节,加散骑常侍、镇东将军、相州刺史,有惠政。征为太常卿,迁尚书右仆射,固辞,诏不许。肇于吏事,断决不速。主者谘呈,反复论叙,有时不晓,至于再三,必穷其理,然后下笔,虽宠势干请,终无回挠。方正之操,时人服之。及领军元叉之废灵太后,将害太傅、清河王怿,乃集公卿会议其事。于时群官莫不失色顺旨,肇独抗言以为不可,终不下署。正光元年八月卒,年六十九。诏给东园秘器、朝服一袭,赗帛七百匹。肃宗举哀于朝堂。赠使持节、散骑常侍、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谥文贞公。

肇外宽柔,内刚直,耽好经传,手不释书。治周易、毛诗,尤精三礼。为集解,撰冠婚仪、白珪论,诗赋表启凡七十五篇,皆传于世。谦廉不竞,曾撰儒碁,以表其志焉。清贫寡欲,资仰俸禄而已。肇之为廷尉也,世宗尝私敕肇,有所降恕。肇执而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足令臣曲笔也!”其执意如此。及肃宗初,近侍群官豫在奉迎者,自侍中崔光已下并加封邑,时封肇文安县开国侯,邑八百户。肇独曰:“子袭父位,今古之常,因此获封,何以自处?”固辞不应。论者高之。

子祥,字宗良,颇有学。历秘书郎,袭爵新泰伯。迁通直郎、国子博士,领尚书郎中。肃宗以肇昔辞文安之封,复欲封祥,祥守其父意,卒亦不受。又追论肇前议清河,守正不屈,乃封祥高邑县开国侯,邑七百户。孝昌元年卒,年三十六。赠征虏将军、给事黄门侍郎、幽州刺史,谥曰文。

子皓,字宾多,袭。侍御史。早卒。

皓弟安居,袭爵新泰伯。武定中,司空墨曹参军。齐受禅,爵例降。

明根叔父矫,中书博士,濮阳、钜鹿二郡太守。卒,赠冠军将军、相州刺史。

矫孙馥,国子博士。

馥弟思进,尚书郎中。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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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字伯文,彭城人也,汉楚元王之后也。六世祖讷,晋司隶校尉。祖该,刘义隆征虏将军、青徐二州刺史。父邕,刘骏兖州长史。

芳出后伯父逊之,逊之,刘骏东平太守也。邕同刘义宣之事,身死彭城。芳随伯母房逃窜青州,会赦免。舅元庆,为刘子业青州刺史沈文秀建威府司马,为文秀所杀。芳母子入梁邹城。慕容白曜南讨青齐,梁邹降,芳北徙为平齐民,时年十六。南部尚书李敷妻,司徒崔浩之弟女;芳祖母,浩之姑也。芳至京师,诣敷门,崔耻芳流播,拒不见之。芳虽处穷窘之中,而业尚贞固,聪敏过人,笃志坟典。昼则佣书,以自资给,夜则读诵,终夕不寝,至有易衣并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汲汲于荣利,不戚戚于贱贫,乃著穷通论以自慰焉。

芳常为诸僧佣写经论,笔迹称善,卷直以一缣,岁中能入百馀匹,如此数十年,[5]赖以颇振。由是与德学大僧,多有还往。时有南方沙门惠度以事被责,未几暴亡,芳因缘关知,文明太后召入禁中,鞭之一百。时中官李丰主其始末,知芳笃学有志行,言之于太后,太后微愧于心。会萧赜使刘缵至,芳之族兄也,擢芳兼主客郎,与缵相接。寻拜中书博士。后与崔光、宋弁、邢产等俱为中书侍郎,俄而诏芳与产入授皇太子经,迁太子庶子、兼员外散骑常侍。从驾洛阳,自在路及旋京师,恒侍坐讲读。芳才思深敏,特精经义,博闻强记,兼览苍、雅,尤长音训,辨析无疑。于是礼遇日隆,赏赉丰渥,正除员外散骑常侍。俄兼通直常侍,从驾南巡,撰述行事,寻而除正。王肃之来奔也,高祖雅相器重,朝野属目。芳未及相见。高祖宴群臣于华林,肃语次云“古者唯妇人有笄,男子则无”。芳曰:“推经礼正文,古者男子妇人俱有笄。”肃曰:“丧服称男子免而妇人髽,男子冠而妇人笄。如此,则男子不应有笄。”芳曰:“此专谓凶事也。礼:初遭丧,男子免,时则妇人髽;男子冠,时则妇人笄。言俱时变,而男子妇人免髽、冠笄之不同也。又冠尊,故夺其笄称。且互言也,非谓男子无笄。又礼内则称:‘子事父母,鸡初鸣,栉纚笄总。’以兹而言,男子有笄明矣。”高祖称善者久之。肃亦以芳言为然,曰:“此非刘石经邪?”昔汉世造三字石经于太学,学者文字不正,多往质焉。芳音义明辨,疑者皆往询访,故时人号为刘石经。酒阑,芳与肃俱出,肃执芳手曰:“吾少来留意三礼,在南诸儒,亟共讨论,皆谓此义如吾向言,今闻往释,顿袪平生之惑。”芳理义精通,类皆如是。

高祖迁洛,路由朝歌,见殷比干墓,怆然悼怀,为文以吊之。芳为注解,表上之。诏曰:“览卿注,殊为富博。但文非屈宋,理惭张贾。既有雅致,便可付之集书。”诏以芳经学精洽,超迁国子祭酒。以母忧去官。高祖南征宛邓,起为辅国将军、太尉长史,从太尉、咸阳王禧攻南阳。萧鸾将裴叔业入寇徐州,疆埸之民,颇怀去就,高祖忧之,以芳为散骑常侍、国子祭酒、徐州大中正,行徐州事。徙兼侍中,从征马圈。高祖崩于行宫。及世宗即位,芳手加兖冕。高祖自袭敛暨于启祖、山陵、练除,始末丧事,皆芳撰定。咸阳王禧等奉申遗旨,令芳入授世宗经。及南徐州刺史沈陵外叛,徐州大水,遣芳抚慰赈恤之。寻正侍中,祭酒、中正并如故。

芳表曰:“夫为国家者,罔不崇儒尊道,学校为先,诚复政有质文,兹范不易,谅由万端资始,众务禀法故也。唐虞已往,典籍无据;隆周以降,任居虎门。周礼大司乐云:[6]‘师氏,掌以㜫诏王。居虎门之左,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7]以教国子弟。’蔡氏劝学篇云:‘周之师氏,居虎门左,敷陈六艺,以教国子。’今之祭酒,即周师氏。洛阳记:国子学官与天子宫对,太学在开阳门外。案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亲民,教学为先。’郑氏注云:‘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太学、庠序之官。’由斯而言,国学在内,太学在外,明矣。案如洛阳记,犹有仿像。臣愚谓:今既徙县崧瀍,皇居伊洛,宫阙府寺,佥复故趾,至于国学,岂可舛替?校量旧事,应在宫门之左。至如太学,基所炳在,仍旧营构。又去太和二十年[8]发敕立四门博士,于四门置学。臣案:自周已上,学惟以二,或尚西,或尚东,或贵在国,或贵在郊。爰暨周室,学盖有六。师氏居内,太学在国,四小在郊。礼记云周人‘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四郊’,[9]礼又云:‘天子设四学,当入学而太子齿。’注云:‘四学,周四郊之虞庠也。’案大戴保傅篇云:帝入东学,尚亲而贵仁;帝入南学,尚齿而贵信;帝入西学,尚贤而贵德;帝入北学,尚贵而尊爵;帝入太学,承师而问道。周之五学,于此弥彰。案郑注学记,周则六学。所以然者,注云:‘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太学、庠序之官。’此其证也。汉魏已降,无复四郊。谨寻先旨,宜在四门。案王肃注云:‘天子四郊有学,去王都五十里。’考之郑氏,不云远近。今太学故坊,基趾宽旷,四郊别置,相去辽阔,检督难周。计太学坊并作四门,犹为太广。以臣愚量,同处无嫌。且今时制置,多循中代,未审四学应从古不?求集名儒礼官,议其定所。”从之。

迁中书令,祭酒如故。出除安东将军、青州刺史。为政儒缓,不能禁止奸盗,廉清寡欲,无犯公私。还朝,议定律令。芳斟酌古今,为大议之主,其中损益,多芳意也。世宗以朝仪多阙,其一切诸议,悉委芳修正。于是朝廷吉凶大事皆就谘访焉。

转太常卿。芳以所置五郊及日月之位,去城里数于礼有违,又灵星、周公之祀,不应隶太常,乃上疏曰:

臣闻国之大事,莫先郊祀,郊祀之本,实在审位。是以列圣格言,彪炳绵籍;先儒正论,昭著经史。臣学谢全经,业乖通古,岂可轻荐瞽言,妄陈管说。窃见所置坛祠远近之宜,考之典制,或未允衷,既曰职司,请陈肤浅。
孟春令云“其数八”,又云“迎春于东郊”。卢植云:“东郊,八里之郊也。”贾逵云:“东郊,木帝太昊,八里。”许慎云:“东郊,八里郊也。”郑玄孟春令注云:“王居明堂。礼曰:王出十五里迎岁,盖殷礼也。周礼,近郊五十里。”郑玄别注云:“东郊,去都城八里。”高诱云:“迎春气于东方,八里郊也。”王肃云:“东郊,八里,因木数也。”此皆同谓春郊八里之明据也。孟夏令云“其数七”,又云“迎夏于南郊”。卢植云:“南郊,七里郊也。”贾逵云:“南郊,火帝炎帝,七里。”许慎云:“南郊,七里郊也。”郑玄云:“南郊,去都城七里。”高诱云:“南郊,七里之郊也。”王肃云:“南郊,七里,因火数也。”此又南郊七里之审据也。中央令云:“其数五。”卢植云:“中郊,五里之郊也。”贾逵云;“中兆,黄帝之位,并南郊之季,故云兆五帝于四郊也。”郑玄云:“中郊,西南未地,去都城五里。”此又中郊五里之审据也。孟秋令云“其数九”,又曰:“迎秋于西郊”。卢植云:“西郊,九里郊。”贾逵云:“西郊,金帝少皡,九里。”许慎云:“西郊,九里郊也。”郑玄云:“西郊,去都城九里。”高诱云:“西郊,九里之郊也。”王肃云:“西郊,九里,因金数也。”此又西郊九里之审据也。孟冬令云“其数六”,又云“迎冬于北郊”。卢植云:“北郊,六里郊也。”贾逵云:“北郊,水帝颛顼,六里。”许慎云:“北郊,六里郊也。”郑玄云:“北郊,去都城六里。”高诱云:“北郊,六里之郊也。”王肃云:“北郊六里,因水数也。”此又北郊六里之审据也。宋氏含文嘉注云:“周礼,王畿千里,二十分其一以为近郊。近郊五十里,倍之为远郊。迎王气盖于近郊。汉不设王畿,则以其方数为郊处,故东郊八里,南郊七里,西郊九里,北郊六里,中郊在西南未地,五里。”祭祀志云:“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依采元始中故事,北郊在雒阳城北四里。”此又汉世南北郊之明据也。今地祇准此。至如三十里之郊,进乖郑玄所引殷周二代之据,退违汉魏所行故事。凡邑外曰郊,今计四郊,各以郭门为限,里数依上。
礼,朝拜日月,皆于东西门外。今日月之位,去城东西路各三十,窃又未审。礼又云:“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今计造如上。礼仪志云“立高禖祠于城南”,不云里数。故今仍旧。灵星本非礼事,兆自汉初,专为祈田,恒隶郡县。郊祀志云:“高祖五年,[10]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牲用太牢,县邑令长侍祠。”[11]晋祠令云:“郡、县、国祠稷、社、先农,县又祠灵星。”此灵星在天下诸县之明据也。周公庙所以别在洛阳者,盖姬旦创成洛邑,故传世洛阳,崇祠不绝,以彰厥庸。夷齐庙者,亦世为洛阳界内神祠。今并移太常,恐乖其本。天下此类甚众,皆当部郡县修理,公私于之祷请。窃惟太常所司郊庙神祇,自有常限,无宜临时斟酙以意,若遂尔妄营,则不免淫祀。二祠在太常,在洛阳,于国一也,然贵在审本。
臣以庸蔽,谬忝今职,考括坟籍,博采群议,既无异端,谓粗可依据。今玄冬务隙,野罄人闲,迁易郊坛,二三为便。

诏曰:“所上乃有明据,但先朝置立已久,且可从旧。”

先是,高祖于代都诏中书监高闾、太常少卿陆琇并公孙崇等十馀人修理金石及八音之器。后崇为太乐令,乃上请尚书仆射高肇,更共营理。世宗诏芳共主之。芳表以礼乐事大,不容辄决,自非博延公卿,广集儒彦,讨论得失,研穷是非,则无以垂之万叶,为不朽之式。被报听许,数旬之间,频烦三议。于时,朝士颇以崇专综既久,不应乖谬,各默然无发论者。芳乃探引经诰,搜括旧文,共相难质,皆有明据,以为盈缩有差,不合典式。崇虽示相酬答,而不会问意,卒无以自通。尚书述奏,[12]仍诏委芳别更考制,于是学者弥归宗焉。

芳以社稷无树,又上疏曰:“依合朔仪注:日有变,以朱丝为绳,以绕系社树三匝。而今无树。又周礼司徒职云:‘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社之所宜木。’郑玄注云:‘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此其一证也。又小司徒封人职云:‘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郑玄注云:‘不言稷者,王主于社,稷,社之细也。’此其二证也。又论语曰:‘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是乃土地之所宜也。此其三证也。又白虎通云:‘社稷所以有树,何也?尊而识之也,使民望即见敬之,又所以表功也。’案此正解所以有树之义,了不论有之与无也。此其四证也。此云‘社稷所以有树何’,然则,稷亦有树明矣也。又五经通义云:‘天子太社、王社,诸侯国社、侯社。制度奈何?曰:社皆有垣无屋,树其中以木,有木者土,主生万物,万物莫善于木,故树木也。’此其五证也。此最其丁宁备解有树之意也。又五经要义云:‘社必树之以木。周礼司徒职曰:班社而树之,各以土地所生。尚书逸篇曰: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此其六证也。此又太社及四方皆有树别之明据也。又见诸家礼图,社稷图皆画为树,唯诫社、诫稷无树。此其七证也。虽辨有树之据,犹未正所植之木。案论语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便是世代不同。而尚书逸篇则云‘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西社惟栗,北社惟槐’,如此,便以一代之中,而五社各异也。愚以为宜植以松。何以言之?逸书云‘太社惟松’,今者植松,不虑失礼。惟稷无成证,乃社之细,盖亦不离松也。”世宗从之。

芳沉雅方正,概尚甚高,经传多通,高祖尤器敬之,动相顾访。太子恂之在东宫,高祖欲为纳芳女,芳辞以年貌非宜。高祖叹其谦慎,更敕芳举其宗女,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高祖乃为恂娉之,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崔光于芳有中表之敬,每事询仰。芳撰郑玄所注周官仪礼音、干宝所注周官音、王肃所注尚书音、何休所注公羊音、范宁所注穀梁音、韦昭所注国语音、范晔后汉书音各一卷,辨类三卷,徐州人地录四十卷,急就篇续注音义证三卷,毛诗笺音义证十卷,礼记义证十卷,周官仪礼义证各五卷。崔光表求以中书监让芳,世宗不许。延昌二年卒,年六十一。诏赐帛四百匹,赠镇东将军、徐州刺史,谥文贞。

长子怿,字祖欣。雅有父风,颇好文翰。历徐州别驾、兖州左军府长史、司空谘议参军。屡为行台出使,所历皆有当官之称。转通直散骑常侍、徐州大中正、行郢州事,寻迁安南将军、大司农卿。卒,赠镇东将军、徐州刺史,谥曰简。无子,弟𫷷以第三子㻐为后。

㻐,天平中,走江南。武定末,归国,赐爵临颍县子。

怿弟𫷷,字景兴。好学强立,善事当世。高肇之盛及清河王怿为宰辅,𫷷皆与其子侄交游往来。灵太后临朝,又与太后兄弟往还相好,太后令𫷷以诗赋授弟元吉。历尚书郎、太尉属、中书侍郎,冠军将军、行南青州事,寻征安南将军、光禄大夫。孝庄初,除国子祭酒,复以本官行徐州事。前废帝时,除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出帝初,除散骑常侍,迁骠骑大将军,复领国子祭酒。出帝于显阳殿讲孝经,𫷷为执经,虽酬答论难未能精尽,而风彩音制足有可观。寻兼都官尚书,又兼殿中尚书。及出帝入关,齐献武王至洛,责𫷷而诛之,时年五十二。

子骘,字子昇。少有风气,颇涉文史。弱冠,州辟主簿,奉使诣阙,见庄帝于显阳殿,问以边事。骘应对闲敏,帝善之,遂敕除员外散骑侍郎。出补徐州开府从事中郎。父𫷷之死,骘率勒乡部赴兖州,与刺史樊子鹄抗御王师,每战流涕突陈。城陷,擒送晋阳,齐献武王矜而赦之。文襄王之为仪同开府,以骘为属。本州大中正。武定初,转中书舍人,加安东将军。于时与萧衍和通,骘前后受敕接对其使十六人。出为司徒右长史,未几迁左长史。六年,受使兖州,行达东郡,暴疾卒,时人嗟惜之。追赠本将军、南青州刺史。

𫷷弟悦,永安中,开府记室。

悦弟戫,武定中,镇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戫弟粹,徐州别驾、朱衣直阁。粹少尚气侠,兄𫷷死,粹招合部曲,就兖州刺史樊子鹄,谋应关西。大将军攻讨,[13]城陷,杀之。

芳叔抚之,孙思祖,勇健有将略。高祖末入朝,历羽林监,梁、沛二郡太守,员外常侍。屡为统军南征,累著功捷。任城王之围锺离也,萧衍遣其冠军将军张惠绍及彭瓫、张豹子等率众一万送粮锺离。时思祖为平远将军,领兵数千邀衍饷军于邵阳,遣其长史元龟步骑一千,[14]于锺离之北遏其前锋,录事参军缪琰掩其后,思祖身率精锐横冲其陈,三军合击,大破之,擒惠绍及衍骁骑将军、祁阳县开国男赵景悦、悦弟宁远将军景修、宁远将军梅世和、屯骑校尉任景攸、长水校尉边欣、越骑校尉贾庆真、龙骧将军徐敞等,俘斩数千人。尚书论功拟封千户侯。思祖有二婢,美姿容,善歌舞,侍中元晖求之不得,事遂停寝。后除扬烈将军、辽西太守。思祖于路叛奔萧衍,衍以思祖为辅国将军、北徐州刺史,频寇淮北。数年而死。

缵子晰,历萧衍琅邪、东莞二郡太守,戍朐山。朐山人王万寿斩晰,送首,以朐山内附,并晰子翐于京师。数年后,以翐为给事中、汝阳太守。正光初,自郡南叛。

芳从子懋,字仲华。祖泰之,父承伯,仕于刘彧,并有名位。懋聪敏好学,博综经史,善草隶书,多识奇字。世宗初入朝,拜员外郎。迁尚书外兵郎中,加轻车将军。芳甚重之,凡所撰制朝廷轨仪,皆与参量。尚书博议,懋与殿中郎袁翻常为议主。达于从政,台中疑事,咸所访决。受诏参议新令。性沉雅厚重,善与人交,器宇渊旷,风流甚美,时论高之。尚书李平,与之结莫逆之友。迁步兵校尉,领郎中,兼东宫中舍人。转员外常侍、镇远将军,领考功郎中,立考课之科,明黜陟之法,甚有条贯。

肃宗初,大军攻硖石,懋为李平行台郎中,城拔,懋颇有功。太傅、清河王怿爱其风雅,常目而送之曰:“刘生堂堂,搢绅领袖,若天假之年,必为魏朝宰辅。”诏懋与诸才学之士,撰成仪令。怿为宰相积年,礼懋尤重,令诸子师之。迁太尉司马。熙平二年冬,暴病卒。家甚清贫,亡之日,徒四壁而已。太傅怿及当时才儁莫不痛惜之。赠持节、前将军、南秦州刺史,谥曰宣简。懋诗诔赋颂及诸文笔,见称于时,又撰诸器物造作之始十五卷,名曰物祖。

子筠,字士贞。自员外散骑侍郎,历河南郡丞、中散大夫、徐州大中正、秘书丞。天平初卒。赠前将军、徐州刺史。子规,早卒。

筠弟筟,字士文。少而聪惠。年十二,诣尚书王衍,衍与语大奇之,遂与太傅李延寔、秘书李凯上疏荐之,拜秘书郎。筟亦善士。兴和元年卒,年二十八。无子,兄子矩继。

懋从叔元孙,养志丘园,不求闻达。高祖幸彭城,起家拜兰陵太守。治以清静为名。卒官。

子长文,高祖擢为南兖州冠军府长史,带谯郡太守。被围粮竭,固节全城,以功赐爵下邑子。迁鲁郡太守。高祖为太子恂纳其女为孺子。卒。

子敬先,袭爵。

敬先弟徽,奉朝请,徐州治中。

长文弟永,字履南。颇有将略,累著征战之勤。历位中散大夫、龙骧将军。神龟中,兼大鸿胪卿,持策拜高丽王安。还,除范阳太守。

刘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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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族兄僧利,轻财通侠,甚得乡情。高祖幸徐州,引见,善之,拜徐州别驾。迁沛郡太守。后遂从容乡里,不乐台官。积十馀年,朝议虑其有二志,征拜轻车将军、羽林监。卒官。

长子世雄,至太山太守。

世雄弟世明,字伯楚,颇涉书传。自奉朝请稍迁兰陵太守、彭城内史。属刺史元法僧以城外叛,遂送萧衍。衍欲加封爵,世明固辞不受,频请衍乞还,衍听之。肃宗时,征为谏议大夫。孝庄末,除征虏将军、南兖州刺史。时尔朱世隆等威权自己,四方怨叛,城民王乞得逼劫世明,据州归萧衍。衍封世明开国县侯,食邑千户,征西大将军、郢州刺史,又加仪同三司。世明复辞不受,固请北归。衍不夺其意,乃躬饯之于乐游苑。世明既还,奉送所持节,身归乡里。自是不复入朝,常以射猎为适。兴和三年卒于家。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徐州刺史。

子祎,字彦英。武定末,冠军将军、中散大夫。

初,兰陵缪俨灵奇,与彭城刘氏才望略等。及彭城内附,灵奇弟子承先随薛安都至京师,赐爵襄贲子,寻还徐州,数十年间,了无从官者。世宗末,承先子彦植袭爵,见叙,稍迁伏波将军、羽林监。彦植恭慎长厚,为时所称。

时荥阳郑演,仕刘彧为琅邪太守。属徐州刺史薛安都将谋内附,演赞成其事。显祖初入朝,以功除冠军将军、彭城太守、洛阳侯。后拜太中大夫,改爵云阳伯。卒,赠幽州刺史,谥曰懿。其子孙因此遂家彭、泗。

子长猷,以父勋起家,拜宁远将军、东平太守。寻转沛郡。入为南主客郎中、太尉属,袭爵云阳伯。车驾南伐,既克宛城,拜长猷南阳太守。及銮舆将反,诏长猷曰:“昔曹公克荆州,留满宠于后。朕今委卿此郡,兼统戎马,非直绥初附,以捍城相托。”特赐缣二百匹。高祖崩于南阳,敛于其郡。寻征护军长史。世宗初,寿春归款,兼给事黄门侍郎,持节宣慰。及任城王为扬州刺史,诏长猷为谘议参军,带安丰太守。转徐州武昌王府长史,带彭城内史。征拜谏议大夫,转司徒谘议,迁通直散骑常侍。永平五年卒。谥曰贞侯。

子廓,袭。卒。

子元休,袭。兴和中,睢州刺史。齐受禅,爵例降。

元休弟凭,字元祐。武定中,司徒从事中郎。

【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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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游明根雅道儒风,终受非常之遇,以太和之盛,当乞言之重,抑亦旷世一时。肇既聿修,克隆堂构,正情梗气,颠沛不渝,辞爵主幼之年,亢节臣权之日,顾视群公,其风固以远矣。刘芳矫然特立,沉深好古,博通洽识,为世儒宗,亦当年之师表也。懋才流识学,有名士之风。见重于世,不虚然矣。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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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宗践阼 诸本“高宗”作“高祖”,北史卷三四游雅传作“文成”。按下云“使于刘骏”宋孝武帝,刘骏即位在元濬魏高宗文成帝兴安二年四五三,死于和平五年四六四。元宏高祖即位在四七一年,与刘骏不相值。又下文历称“显祖元弘初”、“高祖初”,这里“祖”字显为“宗”之讹,今据改。下“高祖以其小心”同改。
  2. 敕南征沔西仇城连口三道诸军 按所谓“南征三道诸军”指太和四年八月的战事,乃是争角城,和沔西无涉。据卷七上高祖纪上,当时魏军有“出朐城”、“出海西”、“出连口”、“出角城”、“出下蔡”诸道。海西、朐城、连口都在今江苏海州东南。这里“沔西”当是“海西”之讹,“仇城”是“朐城”之讹。
  3. 便已许其告辨 册府卷八九九一0六四三页“辨”作“谢”,疑“辨”字讹。
  4. 今之据者 册府卷五三0六三三三页“据”作“向化”二字,文义较明白。
  5. 如此数十年 北史卷四二刘芳传无“十”字。按芳北徙当在元弘皇兴二年四六八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记刘瓒使魏,在永明元年,即魏太和七年四八三。此传称芳此时“擢兼主客郎,与瓒相接”。自四六八年至此十六年。当是本作“十数年”,误倒为“数十年”。
  6. 周礼大司乐云 按下引文是大司徒师氏条语。“乐”字当误。
  7. 掌国中失之事 诸本无“失”字,册府卷六0三七二三九页有。按今周礼大司徒有“失”字。郑注:“中,中礼者也;失,失礼者也。”今据补。以下引经、注,往往和今传本不尽同,或刘芳记忆偶误,或所见本和传本不同,若和原文的意义没有大出入,不一一列举。
  8. 又去太和二十年 诸本“去”作“云”,汲、局二本及册府同上卷页作“去”。按此追述过去,故云“去太和二十年”。今从汲、局本。
  9. 虞庠在国之四郊 诸本“四”作“西”,北史卷四二作“四”。按今传本礼记王制、内则都作“西郊”。孙志祖《读书脞录续录》引北史此传,以为传本礼记作“西郊”误。孙说是非,今可不论,但据刘芳疏此段本说四门置学事,上文明言“四小在郊”,下文引郑注,又言“四学,周四郊之虞庠也”。则刘芳所据礼记本作“四郊”,这里“西”字当是后人所改,今据北史回改。
  10. 高祖五年 按汉书卷二五上郊祀志上史记卷二八封禅书同先云“二年”,又云“后四岁”,始言“其后二年”立灵星祠,则是八年。续汉书祭祀志更明言汉兴八年高帝令天下立灵星祠。这里“五年”当是“八年”之误。
  11. 县邑令长侍祠 诸本“侍”作“得”,北史卷四二、册府卷五八0六九六0页作“侍”。按续汉书祭祀志、通典卷四四灵星条都作“侍”。“得”字讹,今据改。
  12. 尚书述奏 北史卷四二、册府卷五八0六九六0页“述奏”上有“依事”二字。按册府采魏书而与北史同,疑此脱二字,但无二字亦通,今不补。
  13. 大将军攻讨 按卷八0樊子鹄传,当时领兵攻子鹄、刘粹者是娄昭,他不是“大将军”,且下无人名,“将”字当衍。
  14. 遣其长史元龟步骑一千 诸本“步”讹“少”,今据册府卷三五三四一九二页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