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史》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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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序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颍滨文钞/18

古之帝王皆圣人也,其道以无为为宗,万物莫能婴之。其于为善,如水之必寒,如火之必热。其于不为不善,如驺虞之不杀,如窃脂之不穀。不学而成,不勉而得。其积之中者有馀,故其推之以治天下者,有不可得而知也。孔氏之遗书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各,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天地万物犹将赖之以存而况于人乎?

自三代之衰,圣人不作,世不知本,而驰骋于喜怒哀乐之馀。故其发于事业日以鄙陋,不足以希圣人之万一。虽春秋之际,王泽未竭,士生其间,习于礼义而审于利病,如管仲、晏子、子立、叔向之流,皆不足以知之。至于孔子,其知之者至矣,而未尝言。孟子知其一二,时以告人,而天下亦莫能信也。陵迟及于秦汉,士益以功利为急,言圣人者皆以其所臆之。儒者流于度数,而智者溺于权利,皆不知其非也。

太史公始易编年之法为本纪、世家、列传,记五帝三王以来,后世莫能易之。然其为人浅近而不学,疏略而轻信。汉景、武之间,尚书古文、诗毛氏、春秋左氏皆不列于学官。世能读之者少。故其记尧舜三代之事,皆不得圣人之意。战国之际,诸子辩士各自著书,或增损古事以自信一时之说。迁一切信之。甚者或采世俗相傅之语以易古文旧说。及秦焚书,战国之史不传于民间。秦恶其议已也,焚之略尽。幸而野史一二存者,迁亦未暇详也。故其记战国有数年不书一事者。馀窃悲之。故因迁之旧,上观诗书,下考春秋及秦汉杂录,始伏羲、神农,讫秦始皇帝,为七本纪、十六世家、三十七列传,谓之《古史》。追录圣贤之遗意,以明示来世。至于得失成败之际,亦备论其故。

呜呼,由数千岁之后,言数千岁之前,其详不可得矣:幸其犹有存者,而或又失之。此《古史》之所为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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