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举台官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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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举台官札子
作者:苏辙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栾城集/44

臣近准敕与孙升同举监察御史二人,寻准尚书省札子,以一员不曾实历通判,令别举官闻奏。臣检会元祐三年六月八日圣旨,左右司谏、左右正言、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并用升朝官通判资叙实历一年以上人,举官准此。臣窃观上条,本为朝廷除授而设。后来朝廷升除谏官,如吴安诗、刘唐老、司马康三人,皆未曾实历,遂再奏乞比附施行。寻又蒙尚书省札子,令依条别举。臣退复思念,岂以除谏官皆出圣意,故得不依条法,举台官出于有司,故不得援例耶。窃惟前件三人,惟司马康故相光之子,光被眷任最深,康亦素有清誉,或为二圣所知。至于吴安诗、刘唐老此二人者,何缘得被圣眷,若非大臣进拟,或密有荐导,陛下何缘知之。窃谓本台所举,亦合依例施行,况朝廷前后所用百官亦多不应格,岂固违法,盖不得已也。若独于台官固执近法,中外必以为疑。伏乞检会前奏,早赐施行。取进止。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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