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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闲话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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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与那个 并非闲话
(三)
作者:鲁迅
1925年12月7日
我观北大
本作品收录于《华盖集》和《语丝

西滢先生这回是义形于色,在《现代评论》四十八期的《闲话》里很为被书贾擅自选印作品,因而受了物质上损害的作者抱不平。而且贱名也忝列于作者之列:惶恐透了。吃饭之后,写一点自己的所感罢。至于捏笔的“动机”,那可大概是“不纯洁”的。记得幼小时候住在故乡,每看见绅士将一点骗人的自以为所谓恩惠,颁给下等人,而下等人不大感谢时,则斥之曰“不识抬举!”我的父祖是读书的,总该可以算得士流了,但不幸从我起,不知怎的就有了下等脾气,不但恩惠,连吊慰都不很愿意受,老实说罢:我总疑心是假的。这种疑心,大约就是“不识抬举”的根苗,或者还要使写出来的东西“不纯洁”。

我何尝有什么白刃在前,烈火在后,还是钉住书桌,非写不可的“创作冲动”;虽然明知道这种冲动是纯洁,高尚,可贵的,然而其如没有何。前几天早晨,被一个朋友怒视了两眼,倒觉得脸有点热,心有点酸,颇近乎有什么冲动了,但后来被深秋的寒风一吹拂,脸上的温度便复原,——没有创作。至于已经印过的那些,那是被挤出来的。这“挤”字是挤牛乳之“挤”;这“挤牛乳”是专来说明“挤”字的,并非故意将我的作品比作牛乳,希冀装在玻璃瓶里,送进什么“艺术之宫”。倘用现在突然流行起来了的论调,将青年的急于发表未熟的作品称为“流产”,则我的便是“打胎”;或者简直不是胎,是狸猫充太子。所以一写完,便完事,管他妈的,书贾怎么偷,文士怎么说,都不再来提心吊胆。但是,如果有我所相信的人愿意看,称赞好,我终于是欢喜的。后来也集印了,为的是还想卖几文钱,老实说。

那么,我在写的时候没有虔敬的心么?答曰:有罢。即使没有这种冠冕堂皇的心,也决不故意耍些油腔滑调。被挤著,还能嬉皮笑脸,游戏三昧么?倘能,那简直是神仙了。我并没有在吕纯阳祖师门下投诚过。

但写出以后,却也不很爱惜羽毛,有所谓“敝帚自珍”的意思,因为,已经说过,其时已经是“便完事,管他妈的”了。谁有心肠来管这些无聊的后事呢?所以虽然有什么选家在那里放出他那伟大的眼光,选印我的作品,我也照例给他一个不管。其实,要管也无从管起的。我曾经替人代理过一回收版税的译本,打听得卖完之后,向书店去要钱,回信却道,旧经理人已经辞职回家了,你向他要去罢;我们可是不知道。这书店在上海,我怎能趁了火车去向他坐索,或者打官司?但我对于这等选本,私心却也有“窃以为不然”的几点,一是原本上的错字,虽然一见就明知道是错的,他也照样错下去;二是他们每要发几句伟论,例如什么主义咧,什么意思咧之类,大抵是我自己倒觉得并不这样的事。自然,批评是“精神底冒险”,批评家的精神总比作者会先一步的,但在他们的所谓死尸上,我却分明听到心搏,这真是到死也说不到一块儿,此外,倒也没有什么大怨气了。

这虽然似乎是东方文明式的大度,但其实倒怕是因为我不靠卖文营生。在中国,骈文寿序的定价往往还是每篇一百两,然而白话不值钱;翻译呢,听说是自己不能创作而嫉妒别人去创作的坏心肠人所提倡的,将来文坛一进步,当然更要一文不值。我所写出来的东西,当初虽然很碰过许多大钉子,现在的时价是每千字一至二三元,但是不很有这样好主顾,常常只好尽些不知何自而来的义务。有些人以为我不但用了这些稿费或版税造屋,买米,而且还靠它吸烟卷,吃果糖。殊不知那些款子是另外骗来的;我实在不很擅长于先装鬼脸去吓书坊老板,然后和他接洽。我想,中国最不值钱的是工人的体力了,其次是咱们的所谓文章,只有伶俐最值钱。倘真要直直落落,借文字谋生,则据我的经验,卖来卖去,来回至少一个月,多则一年馀,待款子寄到时,作者不但已经饿死,倘在夏天,连筋肉也都烂尽了,那里还有吃饭的肚子。

所以我总用别的道儿谋生;至于所谓文章也者,不挤,便不做。挤了才有,则和什么高超的“烟士披离纯”呀,“创作感兴”呀之类不大有关系,也就可想而知。倘说我假如不必用别的道儿谋生,则心志一专,就会有“烟士披离纯”等类,而产生较伟大的作品,至少,也可以免于献出剥皮的狸猫罢,那可是也未必。三家村的冬烘先生,一年到头,一早到夜教村童,不但毫不“时时想政治活动”,简直并不很“干著种种无聊的事”,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教育学概论》或“高头讲章”的待定稿,藏之名山。而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夫斯奇的《罪与罚》等,都不是啜末加加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除非章士钊总长治下的“有些天才”的编译馆人员,以及讨得官僚津贴或银行广告费的“大报”作者,于谋成事遂,睡足饭饱之馀,三月炼字,半年锻句,将来会做出超伦轶群的古奥漂亮作品。总之,在我,是肚子一饱,应酬一少,便要心平气和,关起门来,什么也不写了;即使还写,也许不过是温暾之谈,两可之论,也即所谓执中之说,公允之言,其实等于不写而已。

所以上海的小书贾化作蚊子,吸我的一点血,自然是给我物质上的损害无疑,而我却还没有什么大怨气,因为我知道他们是蚊子,大家也都知道他们是蚊子。我一生中,给我大的损害的并非书贾,并非兵匪,更不是旗帜鲜明的小人:乃是所谓“流言”。即如今年,就有什么“鼓动学潮”呀,“谋做校长”呀,“打落门牙”呀这些话。有一回,竟连现在为我的著作权受损失抱不平的西滢先生也要相信了,也就在《现代评论》(第二十五期)的照例的《闲话》上发表出来;它的效力就可想。譬如一个女学生,与其被若干卑劣阴险的文人学士们暗地里散布些关于品行的谣言,倒不如被土匪抢去一条红围巾——物质。但这种“流言”,造的是一个人还是多数人?姓甚,名谁?我总是查不出;后来,因为没有多工夫,也就不再去查考了,仅为便于述说起见,就总称之曰畜生。

虽然分了类,但不幸这些畜生就杂在人们里,而一样是人头,实际上仍然无从辨别。所以我就多疑,不大要听人们的说话;又因为无话可说,自己也就不大愿意做文章。有时候,甚至于连真的义形于色的公话也会觉得古怪,珍奇,于是乎而下等脾气的“不识抬举”遂告成功,或者会终于不可救药。

平心想起来,所谓“选家”这一流人物,虽然因为容易联想到明季的制艺的选家的缘故,似乎使人厌闻,但现在倒是应该有几个。这两三年来,无名作家何尝没有胜于较有名的作者的作品,只是谁也不去理会他,一任他自生自灭。去年,我曾向DF先生提议过,以为该有人搜罗了各处的各种定期刊行物,仔细评量,选印几本小说集,来绍介于世间;至于已有专集者,则一概不收,“再拜而送之大门之外”。但这话也不过终于是空话,当时既无定局,后来也大家走散了。我又不能做这事业,因为我是偏心的。评是非时我总觉得我的熟人对,读作品是异己者的手腕大概不高明。在我的心里似乎是没有所谓“公平”,在别人里我也没有看见过,然而还疑心什么地方也许有,因此就不敢做那两样东西了:法官,批评家。 现在还没有专门的选家时,这事批评家也做得,因为批评家的职务不但是剪除恶草,还得灌溉佳花,——佳花的苗。譬如菊花如果是佳花,则他的原种不过是黄色的细碎的野菊,俗名“满天星”的就是。但是,或者是文坛上真没有较好的作品之故罢,也许是一做批评家,眼界便极高卓,所以我只见到对于青年作家的迎头痛击,冷笑,抹杀,却很少见诱掖奖劝的意思的批评。有一种所谓“文士”而又似批评家的,则专是一个人的御前侍卫,托尔斯泰呀,托她斯泰呀,指东画西的,就只为一人做屏风。其甚者竟至于一面暗护此人,一面又中伤他人,却又不明明白白地举出姓名和实证来,但用了含沙射影的口气,使那人不知道说著自己,却又另用口头宣传以补笔墨所不及,使别人可以疑心到那人身上去。这不但对于文字,就是女人们的名誉,我今年也看见有用了这畜生道的方法来毁坏的。古人常说“鬼蜮技俩”,其实世间何尝真有鬼蜮,那所指点的,不过是这类东西罢了。这类东西当然不在话下,就是只做侍卫的,也不配评选一言半语,因为这种工作,做的人自以为不偏而其实是偏的也可以,自以为公平而其实不公平也可以,但总不可“别有用心”于其间的。

书贾也像别的商人一样,惟利是图;他的出版或发议论的“动机”,谁也知道他“不纯洁”,决不至于和大学教授的来等量齐观的。但他们除惟利是图之外,别的倒未必有什么用意,这就是使我反而放心的地方。自然,倘是向来没有受过更奇特而阴毒的暗箭的福人,那当然即此一点也要感到痛苦。

这也算一篇作品罢,但还是挤出来的,并非围炉煮茗时中的闲话,临了,便回上去填作题目,纪实也。

十一月二十二日。

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国以及版权期限是作者终身加80年以下的国家以及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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