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閒話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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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與那個 並非閒話
(三)
作者:魯迅
1925年12月7日
我觀北大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和《語絲

西瀅先生這回是義形於色,在《現代評論》四十八期的《閒話》裡很為被書賈擅自選印作品,因而受了物質上損害的作者抱不平。而且賤名也忝列於作者之列:惶恐透了。吃飯之後,寫一點自己的所感罷。至於捏筆的「動機」,那可大概是「不純潔」的。記得幼小時候住在故鄉,每看見紳士將一點騙人的自以為所謂恩惠,頒給下等人,而下等人不大感謝時,則斥之曰「不識抬舉!」我的父祖是讀書的,總該可以算得士流了,但不幸從我起,不知怎的就有了下等脾氣,不但恩惠,連弔慰都不很願意受,老實說罷:我總疑心是假的。這種疑心,大約就是「不識抬舉」的根苗,或者還要使寫出來的東西「不純潔」。

我何嘗有什麼白刃在前,烈火在後,還是釘住書桌,非寫不可的「創作衝動」;雖然明知道這種衝動是純潔,高尚,可貴的,然而其如沒有何。前幾天早晨,被一個朋友怒視了兩眼,倒覺得臉有點熱,心有點酸,頗近乎有什麼衝動了,但後來被深秋的寒風一吹拂,臉上的溫度便復原,——沒有創作。至於已經印過的那些,那是被擠出來的。這「擠」字是擠牛乳之「擠」;這「擠牛乳」是專來說明「擠」字的,並非故意將我的作品比作牛乳,希冀裝在玻璃瓶裡,送進什麼「藝術之宮」。倘用現在突然流行起來了的論調,將青年的急於發表未熟的作品稱為「流產」,則我的便是「打胎」;或者簡直不是胎,是狸貓充太子。所以一寫完,便完事,管他媽的,書賈怎麼偷,文士怎麼說,都不再來提心吊膽。但是,如果有我所相信的人願意看,稱讚好,我終於是歡喜的。後來也集印了,為的是還想賣幾文錢,老實說。

那麼,我在寫的時候沒有虔敬的心麼?答曰:有罷。即使沒有這種冠冕堂皇的心,也決不故意耍些油腔滑調。被擠著,還能嬉皮笑臉,遊戲三昧麼?倘能,那簡直是神仙了。我並沒有在呂純陽祖師門下投誠過。

但寫出以後,卻也不很愛惜羽毛,有所謂「敝帚自珍」的意思,因為,已經說過,其時已經是「便完事,管他媽的」了。誰有心腸來管這些無聊的後事呢?所以雖然有什麼選家在那裡放出他那偉大的眼光,選印我的作品,我也照例給他一個不管。其實,要管也無從管起的。我曾經替人代理過一回收版稅的譯本,打聽得賣完之後,向書店去要錢,回信卻道,舊經理人已經辭職回家了,你向他要去罷;我們可是不知道。這書店在上海,我怎能趁了火車去向他坐索,或者打官司?但我對於這等選本,私心卻也有「竊以為不然」的幾點,一是原本上的錯字,雖然一見就明知道是錯的,他也照樣錯下去;二是他們每要發幾句偉論,例如什麼主義咧,什麼意思咧之類,大抵是我自己倒覺得並不這樣的事。自然,批評是「精神底冒險」,批評家的精神總比作者會先一步的,但在他們的所謂死屍上,我卻分明聽到心搏,這真是到死也說不到一塊兒,此外,倒也沒有什麼大怨氣了。

這雖然似乎是東方文明式的大度,但其實倒怕是因為我不靠賣文營生。在中國,駢文壽序的定價往往還是每篇一百兩,然而白話不值錢;翻譯呢,聽說是自己不能創作而嫉妒別人去創作的壞心腸人所提倡的,將來文壇一進步,當然更要一文不值。我所寫出來的東西,當初雖然很碰過許多大釘子,現在的時價是每千字一至二三元,但是不很有這樣好主顧,常常只好盡些不知何自而來的義務。有些人以為我不但用了這些稿費或版稅造屋,買米,而且還靠它吸煙卷,吃果糖。殊不知那些款子是另外騙來的;我實在不很擅長於先裝鬼臉去嚇書坊老闆,然後和他接洽。我想,中國最不值錢的是工人的體力了,其次是咱們的所謂文章,只有伶俐最值錢。倘真要直直落落,借文字謀生,則據我的經驗,賣來賣去,來回至少一個月,多則一年餘,待款子寄到時,作者不但已經餓死,倘在夏天,連筋肉也都爛盡了,那裡還有吃飯的肚子。

所以我總用別的道兒謀生;至於所謂文章也者,不擠,便不做。擠了才有,則和什麼高超的「煙士披離純」呀,「創作感興」呀之類不大有關係,也就可想而知。倘說我假如不必用別的道兒謀生,則心志一專,就會有「煙士披離純」等類,而產生較偉大的作品,至少,也可以免於獻出剝皮的狸貓罷,那可是也未必。三家村的冬烘先生,一年到頭,一早到夜教村童,不但毫不「時時想政治活動」,簡直並不很「幹著種種無聊的事」,但是他們似乎並沒有《教育學概論》或「高頭講章」的待定稿,藏之名山。而馬克思的《資本論》,陀思妥夫斯奇的《罪與罰》等,都不是啜末加加啡,吸埃及煙捲之後所寫的。除非章士釗總長治下的「有些天才」的編譯館人員,以及討得官僚津貼或銀行廣告費的「大報」作者,於謀成事遂,睡足飯飽之餘,三月煉字,半年鍛句,將來會做出超倫軼群的古奧漂亮作品。總之,在我,是肚子一飽,應酬一少,便要心平氣和,關起門來,什麼也不寫了;即使還寫,也許不過是溫暾之談,兩可之論,也即所謂執中之說,公允之言,其實等於不寫而已。

所以上海的小書賈化作蚊子,吸我的一點血,自然是給我物質上的損害無疑,而我卻還沒有什麼大怨氣,因為我知道他們是蚊子,大家也都知道他們是蚊子。我一生中,給我大的損害的並非書賈,並非兵匪,更不是旗幟鮮明的小人:乃是所謂「流言」。即如今年,就有什麼「鼓動學潮」呀,「謀做校長」呀,「打落門牙」呀這些話。有一回,竟連現在為我的著作權受損失抱不平的西瀅先生也要相信了,也就在《現代評論》(第二十五期)的照例的《閒話》上發表出來;它的效力就可想。譬如一個女學生,與其被若干卑劣陰險的文人學士們暗地裡散佈些關於品行的謠言,倒不如被土匪搶去一條紅圍巾——物質。但這種「流言」,造的是一個人還是多數人?姓甚,名誰?我總是查不出;後來,因為沒有多工夫,也就不再去查考了,僅為便於述說起見,就總稱之曰畜生。

雖然分了類,但不幸這些畜生就雜在人們裡,而一樣是人頭,實際上仍然無從辨別。所以我就多疑,不大要聽人們的說話;又因為無話可說,自己也就不大願意做文章。有時候,甚至於連真的義形於色的公話也會覺得古怪,珍奇,於是乎而下等脾氣的「不識抬舉」遂告成功,或者會終於不可救藥。

平心想起來,所謂「選家」這一流人物,雖然因為容易聯想到明季的制藝的選家的緣故,似乎使人厭聞,但現在倒是應該有幾個。這兩三年來,無名作家何嘗沒有勝於較有名的作者的作品,只是誰也不去理會他,一任他自生自滅。去年,我曾向DF先生提議過,以為該有人搜羅了各處的各種定期刊行物,仔細評量,選印幾本小說集,來紹介於世間;至於已有專集者,則一概不收,「再拜而送之大門之外」。但這話也不過終於是空話,當時既無定局,後來也大家走散了。我又不能做這事業,因為我是偏心的。評是非時我總覺得我的熟人對,讀作品是異己者的手腕大概不高明。在我的心裡似乎是沒有所謂「公平」,在別人裡我也沒有看見過,然而還疑心什麼地方也許有,因此就不敢做那兩樣東西了:法官,批評家。 現在還沒有專門的選家時,這事批評家也做得,因為批評家的職務不但是剪除惡草,還得灌溉佳花,——佳花的苗。譬如菊花如果是佳花,則他的原種不過是黃色的細碎的野菊,俗名「滿天星」的就是。但是,或者是文壇上真沒有較好的作品之故罷,也許是一做批評家,眼界便極高卓,所以我只見到對於青年作家的迎頭痛擊,冷笑,抹殺,卻很少見誘掖獎勸的意思的批評。有一種所謂「文士」而又似批評家的,則專是一個人的御前侍衛,托爾斯泰呀,托她斯泰呀,指東畫西的,就只為一人做屏風。其甚者竟至於一面暗護此人,一面又中傷他人,卻又不明明白白地舉出姓名和實證來,但用了含沙射影的口氣,使那人不知道說著自己,卻又另用口頭宣傳以補筆墨所不及,使別人可以疑心到那人身上去。這不但對於文字,就是女人們的名譽,我今年也看見有用了這畜生道的方法來毀壞的。古人常說「鬼蜮技倆」,其實世間何嘗真有鬼蜮,那所指點的,不過是這類東西罷了。這類東西當然不在話下,就是只做侍衛的,也不配評選一言半語,因為這種工作,做的人自以為不偏而其實是偏的也可以,自以為公平而其實不公平也可以,但總不可「別有用心」於其間的。

書賈也像別的商人一樣,惟利是圖;他的出版或發議論的「動機」,誰也知道他「不純潔」,決不至於和大學教授的來等量齊觀的。但他們除惟利是圖之外,別的倒未必有什麼用意,這就是使我反而放心的地方。自然,倘是向來沒有受過更奇特而陰毒的暗箭的福人,那當然即此一點也要感到痛苦。

這也算一篇作品罷,但還是擠出來的,並非圍爐煮茗時中的閒話,臨了,便回上去填作題目,紀實也。

十一月二十二日。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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