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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印发关于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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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印发关于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987年5月19日

经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根据报告中提出的计划和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深入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和深化改革,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各项任务,切实抓好一九八七年的普及法律常识和法制教育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关于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会议情况的报告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中宣部和司法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一年多来普及法律常识的经验,部署一九八七年的任务,推动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广泛深入地向前发展。现将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当前普及法律常识形势很好。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已经在全国出现了一个党政机关和工农商学兵各界积极学法的生动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普法对象七亿五千万人,已参加学习的有三亿人左右,约占百分之四十。

  这次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中央书记处带头听法律知识讲座,影响和带动了全党广大干部、群众。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六套班子领导成员,参加学习的有一千三百多名,占省级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地(市)、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的有二万三千二百多名,占百分之八十四;已经学完“九法一例”的有九千七百多名,占百分之三十五。县处级干部参加学习的有三十四万人,占百分之八十一;已经学完“九法一例”的有二十八万八千多人.占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八。为组织广大群众进行学习,全国培训了二百多万名法制宣传员和报告员。企业事业单位约有五千万名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占全国职工的半数左右。农村普法正在试点,大约有八千万人参加学习,占农村应学习人数的百分之十七。全国绝大多数中学都已开设法制课,多数小学结合品德深进行法制教育,中小学生受教育面约达一亿五千万人。多数党校也都开设了法制课。驻外使领馆人员也参加了普法学习和考试。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普法工作抓得很紧,全军上下普法教育已有成效。不少地方出现了军民共学法律、共建精神文明的热潮。

  普法工作的另一个特点是,紧密联系实际,学法同用法相结合。通过学法,不少干部从习惯于单纯依靠政策办事,开始懂得了既要依靠政策又要依靠法律办事。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从习惯于崇尚个人权威,开始意识到必须树立法律权威,并逐步认识到加强法制同加强党的领导的一致性,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全党全军全民的共同大事。法制观念的增强,促进了行动上的依法办事。各级党政机关更加重视维护国家权力机关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坚决维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并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各项事业,努力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许多地方还开展执法情况大检查,边学习、边检查、边纠正。仅大庆市就查出两万九千多件大大小小的违法事例,查出偷漏税款一千五百多万元,补收入库一千四百多万元。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违法活动,促进了社会风气和治安状况的好转。农村一些普法工作开展得好的地方已出现明显的变化:参加赌博的人少了,乱砍滥伐林木的少了,打架斗殴的少了,小偷小摸的少了;向国家交售粮食的多了,照章纳税的多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多了,尊老爱幼、赡养父母的多了。这显示出广大干部、群众掌握了法律武器,正在逐步成为法律的主人,也进一步说明了普法工作的重要作用。

  会议认为,普法工作在很短时间里能够取得这样的进展,是由于这件事情顺应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时作出决定和部署,特别是小平同志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的结果。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普遍重视、积极领导。宣传、政法部门以及其他各个部门、各条战线通力合作,已开始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的看,普法工作已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任务还很艰巨。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还有少数地区和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的甚至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因此,必须在好的形势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使干部、群众不断提高对法制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按照中央的既定部署完成普法任务。

  一九八七年的普法工作,总的是要遵照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关于“要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使人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守法遵纪的良好习惯”的要求,贯彻中共中央一、二、三、四、六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精神,在全国人民中以学宪法为核心,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力求把普法工作同今年全党正在做的两件大事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有针对性,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安排上,继续把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点,在继续搞好城市普法工作的同时,有计划、有准备地逐步铺开农村的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要遵照中共中央(1987)6号文件要求,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宪法观念和社会主义公民意识。要着重理解并努力做到:遵宪法规定,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经济建设和全面改革的顺利进行。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学会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维护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依法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正确理解民主与专政、民主与法制、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总之,要宪法作为指导自己行动的根本准则。维宪法的尊严,保宪法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一九八七年普法工作的主要要求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内要完成“九法一例”的学习任务;已经学完的,要继续学习同本职工作直接有关的法律知识,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并抓好面上的法制教育。企业事业单位普法工作要全面展开。可按照当前基层开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内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九法一例”的学习重点和进度,并注意同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结合起来,切实推行厂长负责制。确保职工参加工厂民主管理的权利,使企业进一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农村普法在时间上要分期分批,一九八七年农村普法面连同一九八六年已经铺开的在内,应控制在百分之三十的农村人口以内(其余百分之七十的人口留待后三年进行),以保证普法质量。在内容上,还要根据农村实际需要,组织农民学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和矿产资源法。高等学校的法制保委争取在今年内都开设起来,认真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的教育,进行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教育。各级学校都要以提倡“五爱”、培育“四有”公民为主题,联系实际,进行教育,使法制课生动、引人,收到更好的效果。城镇居民的普法工作要逐步铺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普法的内容、方法和步骤,要适合本民族、本地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今后全国各地方、各部门部委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除继续完成部队自身的普法教育外,还要通过军民共建活动帮助地方搞好普法宣传教育。

  普及法律常识必须紧密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要通过普法教育。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联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际,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要联系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建设的实际,运用法律手段促进改革、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执行,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促进城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要联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要联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际,促进社会风气的转变,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多预防和减少犯罪。

  为了完成党中央、全国人大党委会、国务院确定的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希望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一定要把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作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促进改革、开放、搞活方针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作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措施,坚持不懈地长期抓下去。为了保证普法不走过场,请各地党政领导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并采取措施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人手不足、经费拮据等实际困难。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望批转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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