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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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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1982年12月4日于北京市
(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1983年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一九八二年/第二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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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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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于北京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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