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4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4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4号
2018年7月11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4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等9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农村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和农业农村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机构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2.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五批)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农业农村部公告44号.ceb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