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44號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44號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44號 2018年7月11日 發布機關:農業農村部 |
農業農村部網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經組織專家考核和評審(覆審),河北省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石家莊)]等9個質檢機構(附件1)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和農業農村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的基本條件與能力要求,特頒發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證書和農業農村部審查認可證書,准許刻制並使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考核標誌和繼續使用部級質檢機構印章。
經審核,現對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合肥)和農業農村部獸藥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北京)機構信息變更予以確認(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合格及農業農村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審查認可名單(第六批)
2.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及農業農村部部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信息變更情況(第五批)
農業農村部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農業農村部公告44號.ceb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