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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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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1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1号
2019年4月18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61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现将农业农村部决定取消的25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另行修改。

附件:1.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1号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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