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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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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莱索托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1983年4月30日于马普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莱索托王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莱索托王国政府为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发展民族经济所作的努力。

莱索托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两国政府同意,根据国际惯例,互相为对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表
王浩
(签字)

莱索托王国政府
代表
戴维·马科耶
(签字)

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于马普托

本作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在中国大陆和其他地区属于公有领域


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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