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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萊索托王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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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萊索托王國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83年4月30日於馬普托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萊索托王國政府,根據兩國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決定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並互派大使。

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支持萊索托王國政府為維護國家獨立、主權和發展民族經濟所作的努力。

萊索托王國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兩國政府同意,根據國際慣例,互相為對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職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代表
王浩
(簽字)

萊索托王國政府
代表
戴維·馬科耶
(簽字)

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於馬普托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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