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8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8号
(第558号)
2009年8月10日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
本作品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编辑]

第558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9年12月20日就职。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