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走我国渔民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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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香港英国当局“九龙及荃湾暴动报告书”的声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关于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走我国渔民的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1959年2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抗议南越当局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掠和虐待我国渔民的非法行为的再次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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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海防部队报告,1959年2月22日,南越海军非法侵入我国西沙群岛中的琛航岛,劫走我渔民82人,掠走我渔船5只和其他财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受权发表声明如下:
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1951年8月15日和1956年5月29日对此曾经作过庄严的声明。现在,南越海军竟公然侵犯我国领土主权,劫走我国渔民和渔船,这引起了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严正声明,南越当局必须立即全部释放被劫走的中国渔民,交还被掠走的所有渔船和其他财物,赔偿被劫走渔民的损失,并且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此的非法事件。否则,南越当局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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