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会订滇越铁路章程
中法会订滇越铁路章程 清政府、法国 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初十日 1903年10月29日于北京 |
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十九、二十等日,即西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四月初九、初十等日,经驻扎北京法国署使臣吕班与总理衙门互相同文照会所载:中国国家允准法国国家或所指法国公司,自越南边界至云南省城修造铁路一道。中国国家所应备者,惟有该路所经过之地与路旁应用地段而已。铁路所经之道现经查看,嗣后应由两国国家酌商指定,幷应行定立章程。按照总署文称意向,原系巩固两国邦交,来往更形亲密,以免永无争论各事。现法国国家拣选滇越铁路法国公司为修造开办东京至云南省城铁路,该公司系法国最为殷寔银行合股设立。其铁路经过各地方先由法国国家查看,再由该公司覆勘,以总署王大臣及法国使臣互相同文照会为据,彼此商酌,以免永无争论各事,并修造铁路及管理铁路各事宜。诸臻妥洽,两相合意,爰订立章程如左:
一、东京边界至云南省城铁路自河口起抵蒙自,或于蒙自附近以至云南省城。设若嗣后法国国家查看有略改此路之处,应由驻扎云南省法国总领事官照会滇省大吏会同监工详加查看,所拟改之处果无妨碍,滇省大吏应行即速备文照复法国总领事允准,始能改修。倘法国总领事官与滇省大吏意见不合,则应由驻京法国使臣与外务部商定一切。
二、铁路监工查看铁路各事完竣后,自应详细绘画地图,将铁路起止、经过何处、应设站厂,一一载明图上。其修造车站厂房、机器铁厂、存货栈房,总之,于铁路所属,各地均应备有地段听用,应先指明各地段宽窄及作何用项。此项地段专归铁路应用,以足敷其用为止,不可多使。务当预先设法使用官地,亦应竭力设法不用庙宇、坟墓、民房、菜园等项。经监工逐层查看后,即当绘图二分。其二分由法国总领事官送交滇省大吏查阅后,应将所用地段预为购买,然后将图样一分盖用滇督印信送交领事,一分存留备案。一面按照第三款限期交地办法陆续拨交地段,俟地拨交清楚方可开工。
三、法国总领事逐层将应用地段照会滇省大吏,此地系属铁路及铁路所属应用各项地段,已由监工查看定准。按照第二款所载,若所用地段系属官地,应即交给铁路公司收领;若系民业,应由滇省大吏购买。每次于至多六个月期限内拨交公司,此期限以总领事照会大吏请交给之日起算。所购地段契纸应有二分,其一分由滇省大吏交给公司收存。契内应载明业主、租主自行声明因修造铁路所受亏累均已补偿清楚等语,以免铁路公司与卖地业主有所争论。其契式样应由滇省大吏与总领事酌商定立。铁路公司人员于交给地段之时应行刨挖沟渠,以为界址。
四、铁路轨道之旁可以修造二三迈当宽之工程运路,以便查看修造工程工役人夫行走、预备工程及运送机器家伙各项物料之用。此道暂可安设铁轨。若与民地相连,必设法以免损毁。各事修造铁路公司人员,自可修造工程运路,以抵石矿开挖运送石块物料,幷抵铁路及铁路所属厂房。所有修造此项运路应用地段,亦由该省有司交给公司,其办法仍遵照铁路及铁路所属地段一律办理。惟该运路地段如系租赁民业,其价均由铁路公司给发,一俟工程完竣,其地仍退还业主管理。
五、此条铁路先由河口开工。惟现在议明:经监工查看,指明应在何处修造厂房,若造桥、开挖山洞、开通山路、填平地段、设立车站,当在该处监造。各项厂栈亦当同时开工。
六、铁轨宽窄,在两轨之间计一迈当宽。
七、铁路经过地方概不得损坏城垣、公署及紧要防务炮垒。遇有农民灌地沟渠、河道,必须筹设善法,或造桥梁、或架筒轨,水仍流通与农民田亩无碍。此项修造均系铁路公司备款经理。
八、铁路工程需用物料必须先尽多用本地出产,地方官理应相助。公司人员亦可请地方官会同酌定物料随市价值,亦可自向卖主商购物料。其所购物料价值清单亦可呈送地方官抄录立案,以免诳骗之弊,亦可免卖主临时不给物料争论之事。价值若干,自必由公司如数交给。倘在本地购买物料,或卖主不照市价,高抬价值甚昂,或本地实无此项料件,则公司始可向中国他处采买。
九、开挖石矿、沙矿及砍伐树林木料,公司预为达知地方官查看有无妨碍。若沙石各矿系在官地之内,即行交给公司开采;其林木一项虽系官产,亦应向地方官议买,议定始能砍伐。若石沙矿产、树林等项在民人地内,或预向地方官商买,或自向业主购买,所定价值均由公司给发。
十、修造铁路所用各地段,如厂房,货物栈房,运送物料之道,抵厂、抵沙石矿,积土各道,挖土地段,修造人员匠役暂时住房,总之于兴作工程之内所用各地,俟铁路逐层告蒇,即将以上无用各项地段交还滇省。地方官于接收地段之时,即行发还业主管理。
十一、干路造成之后,如果彼此视为有利益,与滇省大吏商定办法之后,再由法国驻京公使与外务部议妥,方可在干路上接修支路。
十二、铁路监工、副监工、匠目及各色执事均须有专门学业者,可招用外国人,其馀各色人夫均须先尽招募本省人民充当。设若本省工匠人数不足或索费甚昂,亦可招募他省人民充当。所有他省工匠及本省工匠应由地方官查看、编立姓名册籍,以免匪徒濳来滇省。其各项工赀或按日、或包工,应由公司公道商定。至发给此项工赀,或每日、或有一定期限,应由公司人员预向工匠人等商定。倘该工人等或高抬工价,齐行罢市,应请地方官设法尽力相助,与公司人员公平定立工赀,以安民心。如果地方官酌中定价,中国工匠人等仍不肯应募,由地方官查明确有此等情形,方允公司另募外国工人。
十三、所有铁路中国执事、工匠人夫等自必优待。或有病症,应由公司济以医药;或有在工程之内伤损残废者,应行给与抚恤之资;若有伤亡者,亦应给予其人亲属抚恤之资。
十四、所有厂内公司执事人员、工匠人夫等,均归总监工管理或总监工所派之人经理,不准苛待中国工匠人等。或有词讼、争论、人命、偷窃、吵闹、斗殴等事,均应由所管地方官查看,按律办理。或有犯事罪人,经地方官达知公司,该公司人员即当将其人送交地方官办理,不得庇护、阻挠、干预其事。如中国执事人等向铁路所用外国人有偷窃殴戕情事,一经公司知照地方官,即应查拿该犯,按律办理。所用外国执事有违犯礼法或犯章程者,应按条约办理。凡中外各色匠役执事人等,无论何国人均不准擅入民房滋事,一经违犯,即行按律重办。无论购买何物并购粮食,均应按照随时行市公道交易。
十五、该公司亦可会商驻蒙大员自行出资招募本地土民充当巡丁,以保护各厂平安,并可延请中国人或外国人充当巡捕长、管带,择要驻扎,以资弹压。如遇事故,本地巡丁不能弹压,一经该公司人员禀请滇省大吏,即当遣派官兵前往弹压,保护该公司。所招募本地巡丁责任但为巡查各厂,弹压工匠人夫。一俟路成后,此起巡丁自可用以随时修补道路,其费亦由公司发给。倘有民情不平之事,保护铁路工程乃系地方官专责,无论出有何事,该公司总不得请派西国兵丁。
十六、铁路公司洋员一抵滇境,即由驻扎河口副领事官达知该处专办边界事务中国副统带,于三日内即发给暂时护照,以便执持前进。一经行抵蒙自,即由海关道于三日内换给正照,将前领副统带暂时护照缴销。该洋员既领有此项护照,无论前往何处,地方官自当照章妥为保护。但不论何人,如无此项护照,地方官不认保护之责。
十七、铁路公司洋员一抵滇省,应由该省领事官将该洋员姓名翻译汉文、开列清单,达知滇省大吏,彼此应行各立册簿,将公司人员译出姓名各注于册。所有已经注册姓名不能任便更改,如或迁调他处,亦当立即达知中国地方官,俾随时随地易于稽查。公司洋员在所领护照内缮写译汉姓名,当与所存册簿姓名一律,不可稍有差别。
十八、公司人员欲在铁路附近处所租赁房屋居住,应先知会地方官向业主商租,所订租房合同即钞送地方官存案。
十九、铁路公司人员暨匠役人等,办理工程均不准扰及民人产业。设若损坏民人房屋或其庄稼,应由公司会同地方官查看,公平议价赔偿,以示体恤。
二十、按照海关章程,凡火药、炸药不准运入中国境内。惟系造路所需,应通融准其入境,惟须随时将运来火药、炸药数目报关验明后,一面会同地方官寻有妥善地方修造栈房存储,以免意外之虞。倘就地制造较为便利,由公司报知滇省大吏,查无妨碍,允准设立专厂,派员会同监制,严为稽查。此项火药、炸药,无论在本地制造或系购运,该公司应用若干以足敷用为止,并设立专簿详载存用数目,每月由地方官查验报明。所有存储之火药、炸药专为铁路工程之用,不准售卖。该公司务须加意防范,以免危险。设或误伤人畜产物,应行查看情形,斟酌赔偿抚恤之款。
二十一、路成开车后,凡经此铁路出入之货物,均照通商税则交纳进出口正税。若运往内地已经交纳子口半税,凡过关卡概不重征;若未完子税,则逢关纳税,遇卡抽釐。中国将来应酌量添设税关,以便稽查。再日后彼此另订加税章程,该路运送货物税则亦应一律遵照完纳。
二十二、修造铁路及开办铁路应用机器物料等件,概免进口各色税项。惟此项机器物料于进口时应在第一海关报明,因其物系在此地使用,该公司不必将其物运往他处。报明海关清单将运进各色物料一一详细载明。
二十三、客位、货物运送价值均系公司自行核定。凡有大吏文件及中国邮政局各种信包及局役一名由定例日行火车运送者一概不收运费。中国邮政局可向公司包舱运信,或自备专车令公司随同拖带,或不拘时刻专开带信车一辆。惟包舱应照搭客价减半,不得别有折扣。至专开带信车一辆,须有滇省大吏凭据方准开驶,运价格外减让,每一启罗迈当祗取运资一佛郎半。如用两车头,每一启罗迈当价二佛郎半。言明,此外均照中国通行邮政章程办理。凡有运送中国各色兵丁以及兵丁所用枪械、火药、粮饷,并中国赈抚各处偏灾之粮,均尽先运送,其运费均减半。如果运送兵丁欲用四等车,其价不能减少。
二十四、此项铁路专为治理商务,路成开车后,不准载运𨹍盐及运送西国兵丁,或西国兵丁所用军火粮饷,并不得装运中国例禁之物。万一中国与他国失和遇有战事,该铁路不守局外之例,悉听中国调度。
二十五、铁路公司以补偿中国查看费用,每年每一启罗迈当或系开办及尚未造竣之铁路,给与二十佛郎。
二十六、铁路造成后,该公司须设法专用中国人民充当梭巡人夫及修补道路之工匠。惟须在各本地选托公正老成绅董,令其代雇,俾所雇之人均系良善,并每人均须由该绅禀由地方官发给凭单,以便稽查。
二十七、铁路开车以后,设或有损坏民人产业抑或伤害人民,此乃公司未曾留意,必须酌量补偿抚恤其人之款。设若工程尚未完竣,因来往火车、经管机器不善致有损害民人之处,亦当照前办理。
二十八、公司将来出资可以设立专门学堂,以便华人学习翻译及铁路专门之业,嗣后该公司随时应用人员应先由该学堂选拔。
二十九、以后该公司逐段设立厂房,可在沿途安设应用之电线或德律风,专为铁路之用,不准收发平人电报。
三十、凡有铁路应会同滇省大吏商办之事,均由法国总领事官商办。惟应声明,所有专门事宜须由铁路监工定夺。
三十一、铁路开工之始,须由总领事官照会滇省大吏,即派位尊大员与沿途铁路工司人员,将铁路工程事务按照滇省大吏及总领事官所定章程妥商办理。滇省大吏亦允选派官员数位,其职任系襄助铁路公司人员办理事务,遇有公司与地方人民为难之事,该委员应即会同地方官从中调处,以免彼此误会疑忌,并免其争论之事。倘事关重大,未能就地商妥了结,应禀报滇省大吏会同总领事官妥为办竣。如事非大吏权力所能及,则报由中国政府与驻京法国使臣会同商办。
三十二、造路时每月由铁路公司兑交滇省大吏银四千四百五十两,系补偿各员来往照料薪水火食之费。
驻扎蒙自大员一员
驻扎蒙自管理地段官一员
驻蒙自提调官兼发审一员
驻省城办理往来事件提调官一员
帮造路事差遣委员十二员
巡捕武官十员
护卫士勇二百四十名
翻译一员并各属员
三十三、此项章程经中国国家批准作为定章,凡修造铁路、开办铁路各事务均须遵守此一定专章办理。
三十四、中国国家于八十年期限将满可与法国国家商议收回地段铁路及铁路一切产业。其应须偿还所造花费并专门各色手工之资及法国所保代为给发公司股本利息,凡所有此项铁路各色经费,俟到期限,均在此路进款内归清,则铁路及一切产业自可归还滇省大吏收管,无庸给价。如欲核算各项制造等费,当以彼时开议法国所结历年出入帐目为凭,则预知中国应否给费以收回此项铁路及一切产业。
附件:法公使致总理衙门照会
[编辑]大法钦差全权大臣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吕为照会事:照得云南铁路一事章程已经定议。现在言明:中国国家及中国人民如欲在法国银市购买该省铁路股票,或现在、或将来出售均准任便购买。法国国家尽力襄助,务使价值公允。一年之内但照原价,嗣后股票如有涨落,按照时价购买。为此备文声明,列入章程之后作为附件相应照会。贵爵查照可也。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